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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

更新时间:2015.11.23

【所在地区】:广西-桂林市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0773)3698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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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单位简介】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512,其前身的主体为原广西师范大学法商学院法律系,在整合原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社会学系、社会文化与旅游学院的社会工作系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新的二级学院。学院下设法律系、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以及法制与社会发展研究所、WTO研究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社会调查与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广西法理学研究会、广西国际法学研究会挂靠在本学院。首任院长为广西首届十大杰出法学家、博士生导师周世中教授。现任院长陈宗波教授。

学院拥有法学图书资料室、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多媒体教室、案例库、电子阅览室、物证技术分析室、社会调查实验室、学生活动室等教学与学生活动场所,学院主体在雁山校区。

法学院法学专业始建于1992年,1998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2001年招收社会学和社会工作专业本科,现有法学、社会学、社会工作三个本科专业,有法学和社会学等函授、自学考试本科和专科专业。1995年起招收法哲学硕士研究生,2001年招收法学理论硕士研究生,2004年招收社会学、国际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06年获得宪法与行政法学、社会保障的硕士授予权,2007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社工专业学位授予权,2011年法学一级学科获硕士学位授权。现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社会学、社会保障、法律硕士、社工硕士等硕士学位授予点,形成了研究生与本、专科生并存,全日制教育与成人教育并举的多层次办学结构。

学院多年来致力于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立足广西,面向全国,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法学、社会学、社会工作专门人才,多数毕业生已成为各条战线的骨干。学院共培养了本科生3000多人,专科生2000余人,硕士研究生500多人,在职研究生2000多人,为广西的法制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目前学院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430人,全日制本科生1100多人,在职法律硕士80多人,在职研究生班学员700多人,函授自考生1000多人。法学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应用型法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是广西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法学院承担为全区乃至全国司法、社会经济发展等战线培养更多合格高素质人才的光荣使命,正在朝应用型、民族地区一流师范大学法学院的目标迈进,必将在未来国家建设和发展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取得更大的成绩。

(来源: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

【师资力量】

学院始终把师资队伍建设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注重加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的培养,已形成一支由中青年教师组成的基础扎实、学识渊博、年富力强、视野开阔、锐意进取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60,有博士生导师2,教授15人,副教授16人,讲师21人,教师中有博士学位14人,在读博士10人;有广西教学名师1名,校级教学名师1人,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1人,广西高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人选1人,广西十大杰出法学家2人。

教师:周世中、黄竹胜、杨丽艳、付健、杨建生、倪业群、莫凌侠、李艳梅、钟铭佑、陈宗波等

(来源: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

【代表成果】

学院科研力量雄厚,科研成果显著,学院教师目前承担国家级课题8项,国际合作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15项,横向合作研究课题2项。近年来,全院教师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30多部,发表论文500多篇。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一等奖1项,二等奖10多项,学院教师还在全国和省市学术机构和法律实践部门兼职,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法治建设。

(来源: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

+广西师范大学-2015-法学硕士教育

【招生简章】

广西师范大学

2015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西师范大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大学,坐落在世界著名山水旅游名城、历史文化名城桂林市。 学校有王城、育才、雁山 3 个校区,校园面积 4100 多亩。学校现有 21 个教学学院(含独立学院—— 江学院),在职教职员工 2342 人,全日制本科生 20716 人,博士生 93 人,各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305 人,各类留学生 1800 多人,函授、进修生等 10000 余人。建校 80 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 25 万多 名教师和其他专业人才。

学校创办于 1932 年,原名广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曾六次更名,八次迁址,四度调整。1936 年与 广西大学合并;1941 年,重建广西师范专科学校,1942 年更名为省立桂林师范学院,1943 年升格为国 立桂林师范学院,开始独立举办本科教育,1946 年迁址南宁并改名为国立南宁师范学院;1950 年迁回 桂林,再次与广西大学合并;1953 年全国院系调整,广西大学奉命撤销,在原广西大学文教学院、理学 院的基础上组建广西师范学院;1983 年更名为广西师范大学。

学校是广西具有博士授予权的 6 所高校之一,拥有 3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 学科、12 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2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4 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3 种专业硕士授权类型(不含领域)。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 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11 大门类。

2015 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1950 名,其中将拟接收 130 名的推免生。实际招生人 数以国家下达数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 9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 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 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1 日,下同) 2 年以上,达 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 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 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 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推免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 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 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要求参看《广西 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和《广西师范大学 2015 年接收 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

(四)我校各招生专业均不招收非本专业专科(同等学力)考生。

 

 二、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 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一)网上报名:所有报考 2015 年硕士生(不包含推免生、支教团、农村师资硕士)必须网报。

1.网上报名日期:2014 10 10 —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 名信息)。

2.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4 9 25 日至 9 28 日(每天 900-22:00)。

3.考生登录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 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 人承担。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支教团、农村师资硕士)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4 11 10 -14 日(具体工作时间注意考点公告通知)。

2.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限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3)在录取当年 9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 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属桂林市区及附近且报考我校的考生请选择广西师范大学考点。

(四)下载准考证: 2014 12 15 -2014 12 29 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 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 初试。

 

三、考试及复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 12 27 日至 12 28 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科目 12 27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 27 日下午 外国语 12 28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28 日下午 业务课二

(三)考试地点 :由考点统一安排,广西师范大学考点一般安排在育才校区内。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1.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 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2.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 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 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3.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 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五)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确定复试名单。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 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 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复试时 间一般在 4 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生复试时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 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六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原件)。

(七)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校在复试前确定。

(八)同等学力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九)跨专业报考考生由我校各专业学院决定是否加试,见《广西师范大学 2015 年全日制硕士研 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1.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将转入广西师范大学,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不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 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报考类别只能为非定向就业。

 

五、学费收取标准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

1.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专业:每生每年 10000.00 元; 2.其他专业每生每年 8000.00 元。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收费标准: 按自治区物价局最新批文执行。

 

六、学制:

(一)所有学术型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二)专业学位:公共管理(MPA)、工程硕士(通信工程 085208)学制为三年,其余专业均为两 年。

 

七、奖助学金政策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享有多项学业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6000 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 10000 元。

 2、国家奖学金:获奖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20000 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30000 元,根据国家规 定的比例评选。

3、学业奖学金:获奖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3000-10000 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8000-12000 元, 按一定比例分等级评选,覆盖面达 70%

4、符合奖助条件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只享受二年的奖助政策。

5、学校、学院或社会捐助性质的为研究生设置的其他类奖助学金(如华藏、孝廉奖学金等)。

6、学校、学院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 承担三助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7、奖助学金的具体实施参照国家、自治区及我校奖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执行。

 

 八、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

 

九、联系方式:

 

(一)网址:http://www.yz.gxnu.edu.cn

(二)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 15 邮政编码:541004

(三)联系电话:0773-58336300773-5838221

(四)电子信箱:yjsb@gxnu.edu.cn

 

十、如本简章与教育部 2015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 9 15

 

(来源: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

广西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