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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更新时间:2015.11.29

【所在地区】:上海市-上海市-松江区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21)6770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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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单位简介】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1984年由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我国著名法学家裘劭恒教授奠基,是全国第一批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国际经济法院系,1995年改制成立法学院,是上海地区最早设立的法学院之一。学院现有专职教师39名,其中,教授9名,副教授17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已达80%。

法学院有高质量的本科学士学位教育,并且是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教育,设有国际经济法、商法、行政管理和国际政治四个专业。研究生教育,设有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3个学术硕士研究生学位点和(法学)法律硕士和(非法学)法律硕士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

法学院高度重视法商人才培养,强调学术研究与教学并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目前已有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国际贸易法学科和学校重点学科民商法学科,在WTO法、国际服务贸易法以及民商法的侵权法和金融证券法领域均有独到的研究优势。法学院的国际交流十分活跃,已与一些世界一流的法学院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具有较高的办学声誉和影响力。现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上海地区知名的法学院之一。

【师资力量】

教师:冯 军,郭学堂,高永富,洪莉萍,李 亮, 母天学, 倪受彬,乔宝杰等。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5-法学硕士教育

【招生简章】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5年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原名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创办于1960年,原系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直属高等学校,1994年划归上海市领导。学校于1985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大学。现拥有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工商管理、法学等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区域经济学、金融学、金融工程、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世界贸易组织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英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财务管理、审计学、市场营销和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翻译硕士(英语笔译)、翻译硕士(英语笔口译)、国际商务、会计和MBA等共计30个二级硕士学位授予点,其中,国际贸易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金融学、企业管理、产业经济学和国际贸易法学为上海市重点学科。除了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外,还接受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表一: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拟招生人数

初试科目

020202区域经济学

01空间经济学理论与方法研究

02区域经济与开放经济联动关系研究

03城市化、经济集聚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研究

 

 

20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33西方经济学

020204金融学

01国际金融

02货币理论与政策

03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04公司金融

05证券投资

06金融市场

07分险控制与保险

08金融服务贸易

 

 

 

50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33西方经济学

020205产业经济学

01产业组织理论前沿及其应用研究

02产业规制、产业网络与网络经济学

03产业集聚与产业转移理论与实证

04公司与合约经济学理论与应用

05信息、交易成本经济学理论与应用

06人口、资源、能源与环境经济学

07服务产业问题研究

 

 

 

25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33西方经济学

020206国际贸易学

01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

02国际贸易实务研究

03多边贸易体制研究

04区域经济一体化研究

05服务贸易研究

 

 

50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33西方经济学

020209数量经济学

01数理金融

02金融数据挖掘

03数据挖掘

04数理经济学

 

 

15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33西方经济学

0202Z1金融工程

01金融工程数量方法研究

02金融工具设计及风险管理研究

03资本市场及证券投资研究

 

10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33西方经济学

030105民商法学

01资本市场法

02商事组织法

03比较民法

 

20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11民法、民事诉讼法④877法理学、商法

 

030107经济法学

01市场规制法

02金融法制

03 经济法与行政管理

 

10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11民法、民事诉讼法④877法理学、商法

 

030109国际法学

01国际经济法

02国际贸易法

03国际投资法

04国际金融法

05国际公法

06国际私法

07海商法

08 国际法和国际关系

 

 

 

30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11民法、民事诉讼法④877法理学、商法

 

0301Z1知识产权法

01知识产权基本理论与制度

02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7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11民法、民事诉讼法④877法理学、商法

 

0301Z2 世界贸易组织法

01国际法与经济法

02国际知识产权保护

03争端解决与公平贸易

04WTO法律文献翻译

 

 

13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22民法、商法(各75分)④811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各75分)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02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与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研究

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研究

0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与实践

05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意识形态研究

 

 

 

 

 

10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66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④82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04商务外语学院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01英国文学

02美国文学

03澳大利亚文学

04翻译

 

 

10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41二外:日语、242二外:法语(二选一)③ 733基础英语④899翻译与写作

 

 

050203法语语言文学

01法语语言学

02法国文学

03跨文化商务研究

 

3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55综合法语④944法语语言文学

 

 

050205日语语言文学

01日语语言学

02商务日语

03日本文化与文学

 

10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44综合日语④933日语语言文学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1商务英语

02 翻译

03 语言学

04 教学法

 

 

42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41二外:日语、242二外:法语(二选一)③733基础英语④899翻译与写作

 

 

120201会计学

01会计准则及会计信息监管

02公司财务与税务筹划

03管理会计与绩效评价

 

15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44管理学原理

 

120202企业管理

01国际企业管理

02企业战略管理

03人力资源管理

04跨文化管理

05跨国并购

 

 

15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44管理学原理

 

120203旅游管理

01旅游服务管理

02会展管理

03都市旅游

 

10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44管理学原理

 

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01项目投资与评估

02技术创新与创业投资

03资本市场与风险分析

 

10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44管理学原理

 

1202Z1财务管理

01公司财务治理与财务风险控制

02公司财务行为与绩效评价

03资本市场运营

04应对贸易壁垒的财务策略

 

 

10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44管理学原理

 

1202Z2审计学

01管理咨询与审计服务

02公司治理与审计监管

03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

04风险管理与审计控制

05政府审计与财政绩效

 

 

5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44管理学原理

 

1202Z3市场营销

01战略管理

02奢侈品与品牌营销

03渠道与销售管理

04跨文化管理

05创业营销

 

 

10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44管理学原理

 

2015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00名,我校除MBA外其余各招生专业均可接受推免生(各专业实际接收的推免生名额见10月下旬研究生部网站)。录取时,各学位点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员会正式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实际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一、培养目标
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和爱国情怀,有比较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和知识结构,有比较强的外语沟通能力,有经贸、管理、金融、法律和人文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能够运用理论研究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复合型和应用型高级人才。
二、学制及培养方式
学制两年半,全日制学习。
三、学费
1、经济、管理、文学类8000元/学年,学费总额2万元;
2、法学类7000元/学年,学费总额1.75万元;
3、马列类6000元/学年,学费总额1.5万元。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详见“十一、其它”)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我校各专业均接受跨专业报考。
五、报考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参加201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招生简章的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填报信息注意事项
(1)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上线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英语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应试的二外语种按照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6)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及手续: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到上海教育考试院指定报考点(一般为上海师范大学,如上海市有最新安排,我部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部网站)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六、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2014年12月27日、28日。
2、初试科目(详见表一:招生专业目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复试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通知)
1、复试名单:2014年3月下旬在研究生部网站发布。
2、复试时间、地点:2015年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研究生部网站发布的复试通知书为准,我校不再寄送书面的复试通知书,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3、复试内容:见表二

表二、复试内容

专业名称

复试科目

口试科目

笔试科目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区域经济学

区域经济学、英语口语或翻译

区域经济学

发展经济学、城市经济学

金融学

货币金融学、国际金融、投资学、英语听说

货币金融学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金融市场学

国际贸易学

国际贸易、英语听说

国际贸易学

国际贸易、中国对外贸易

产业经济学

产业经济学、英语口语或翻译

产业经济学

区域经济学、发展经济学

数量经济学

英语口试(包括英语听说能力)、运筹学

统计学

统计学、运筹学

金融工程

金融工程学、英语听说

金融学综合(金融市场、金融学)

财务管理、证券投资学

民商法学

民商、商法、法律英语

民法、商法

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

经济法学

商法、经济法、法律英语

商法、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

国际法学

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英语

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

知识产权法

民法、知识产权法、法律英语

民法、知识产权法

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

世界贸易组织法

民商法、法律英语(各50%)

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经济法(各50分)

法理学、宪法学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英语听说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英语语言文学

听力与面试

基础英语与翻译

语言学、文学综合知识

法语语言文学

面试

汉法互译

基础口译、法语写作

日语语言文学

高级日语视听说

日汉互译与日文写作

高级日语、日汉互译与日文写作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听力与面试

基础英语与翻译

翻译、英文写作

会计学

财、会、审综合知识、综合英语口语

财务成本管理(25%)、财务会计(50%)、审计(25%)

微观经济学、会计学综合知识

企业管理

管理学原理、国际企业管理、英语听说

管理学原理

国际企业管理、企业战略管理

旅游管理

旅游学概论、英语听说

旅游学概论

旅游地理学、旅游规划原理方法与实务

技术经济及管理

技术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英语听说

技术经济学

财务管理、资产评估

财务管理

财、会、审综合知识、综合英语口语

财务成本管理(50%)、财务会计(25%)、审计(25%)

微观经济学、会计学综合知识

审计学

财、会、审综合知识、综合英语口语

审计(50%)、财务会计(25%)、财务成本管理(25%)

微观经济学、会计学综合知识

市场营销

市场营销、消费者行为、英语听说

市场营销

消费者行为、营销调研

七、录取
(一)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二)对在报考和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学习期间待遇
1、国家助学金:500元/月;
2、学业奖学金覆盖率90%:特等奖12000元/学年、一等奖9000元/学年、二等奖6000元/学年、三等奖3000元/学年;
3、其它校外奖学金:国家研究生奖学金、爱建奖学金、阿登纳基金会奖学金等;
4、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由学生申请。
九、毕业就业
为了满足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社会需求,除定向就业的毕业研究生根据定向就业合同回原单位就业外,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由毕业研究生和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就业。
十、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26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我部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打印,保留至复试结束,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由于《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打印,请所有考生务必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因考生网上报名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拿到准考证后,请核对准考证上本人图像、报考信息、考生须知,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我校研究生部。
(二)有关考研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www.suibe.edu.cn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和备考书籍。请考生按照参考书目自行购买备考书籍。
(四)报考定向就业研究生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定向就业的证明。届时无法提供者,将失去定向就业机会改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定向就业单位必须是考生目前所在单位,应届生不得报考定向就业研究生。
5、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一、其它
我校对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考生的其他报考要求:
(一)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除外语专业外还须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新题型),外语专业须通过英语(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大学英语(日语)六级考试。。
(二)同等学力考生须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第二代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英语四级(CET-4)或英语(日语)六级(CET-6)或英语(日语)专业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至我部进行资格审查,请于2014年10月底关注我部网站,届时将公布资格审查的时间及程序。未至我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发准考证。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三)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在备用信息栏中填写“同等学力”四个字。
(四)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见表二
【培养方案】
知识产权法   学术型研究生   法学硕士
【培养目标】本学位点的人才培养特色在于依托本校国际贸易相关领域的专业优势与特点,突出国际贸易背景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突出培养学生对国际贸易背景中的知识产权议题的分析能力以及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本学位点的培养目标旨在依托本校特色,突出研究与人才培养的国际化视野与应用性,力图培养能够解决国际贸易背景下知识产权问题的人才,为上海建立国际贸易中心以及经济转型与创新发展的战略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专业支持与人才储备,使学术成果和人才培养能够直接服务于上海的创新发展与具有国际化视野的知识产权法制建设。
【研究方向】知识产权基本理论与制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主要课程】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专题、国际知识产权许可与转让专题、知识产权与竞争法专题、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专题、知识产权国际争端解决专题。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5-法律硕士教育

【招生简章】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5年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年我校拟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60名。具体招生名额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员会下达的招生规模和生源状况确定。招生专业目录(表一)所示为拟招生情况,仅供参考。

表一、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及名称

拟招生人数

初 试 科 目

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

30

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035102法律硕士(法学)

30

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一、学制及培养方式

学制二年半,全日制学习。

二、学费

■法律硕士(非法学):22000/年,共55000

■法律硕士(法学):20000/年,共50000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9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9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详见“十、其它”)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方可报考)。

四、报考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参加201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410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1492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填报信息注意事项

1)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上线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41110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及手续: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到上海教育考试院指定报考点(一般为上海师范大学,如上海市有最新安排,我部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部网站)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20159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20141227日、28日。

2、初试科目(详见表一:招生专业目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复试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通知)

1、复试名单:20153月下旬在研究生部网站发布。

2、复试时间、地点:2015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研究生部网站发布的复试通知书为准,我校不再寄送书面的复试通知书,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3、复试内容:详见表二:复试内容

4、法律硕士(非法学)只接受相同专业的调剂生参加复试,法律硕士(法学)只接受本科所学专业代码为0301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的调剂生参加复试。

表二:复试内容

专业名称

复试内容

口试科目

笔试科目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法律硕士(非法学)

大学英语、民法、商法

民法、商法

无须加试

法律硕士(法学)

法律英语、民法、商法

民法、商法、国际经济法

民事诉讼法、仲裁法

六、录取

(一)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二)对在报考和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学习期间待遇

1、国家助学金:500/月;

2、学业奖学金覆盖率90%:特等奖12000/学年、一等奖9000/学年、二等奖6000/学年、三等奖3000/学年;

3、其它校外奖学金:国家研究生奖学金、爱建奖学金、阿登纳基金会奖学金等;

4、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由学生申请。

八、毕业就业

为了满足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社会需求,除定向就业的毕业研究生根据定向就业合同由就业单位安排就业以外,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由毕业研究生和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就业。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20141215日至20141226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我部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打印,保留至复试结束,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由于《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打印,请所有考生务必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因考生网上报名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拿到准考证后,请核对准考证上本人图像、报考信息、考生须知,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我校研究生部。

(二)有关考研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www.suibe.edu.cn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和备考书籍。请考生按照参考书目自行购买备考书籍。

(四)报考定向就业研究生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定向就业的证明。届时无法提供者,将失去定向就业机会改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就业单位必须是考生目前所在单位,应届生不得报考定向就业研究生。

5、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其它

我校对法律硕士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考生的其他报考要求:

(一)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还须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新题型)。

(二)同等学力考生须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第二代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英语四级(CET4)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至我部进行资格审查,请于201410月底关注我部网站,届时将公布资格审查的时间及程序。未至我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发准考证。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三)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在备用信息栏中填写“同等学力”四个字。

(四)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见表二

【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J.M)(法学)和法律硕士(J.M)(非法学)    专业学位研究生  法律硕士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以法学学科为基础,依托及整合校内外国际贸易、金融学等学科资源和在业界的社会影响力,发挥上海的地缘优势,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操守,精通国内外商事、金融实务和法律专业知识的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目前,上海市教委批准设立上海协力巨匠律师事务所、上海仲裁委、上海长宁法院等三个法律硕士实践基地并给予经费支持。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等为法院法律硕士生设立专项奖学金。
本学位点培养的目标和要求: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2.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3.能综合运用法律和与市场经济运行相关的规则,具有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和管理工作的能力及应用研究能力;4.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毕业去向】法学院于2010年招收第一批法律硕士,录取人数为53人,其中法律硕士(非法学)30人,法律硕士(非法学)23人;第一届法律硕士就业情况良好,就业率和质量远高于同类院校,其中律师事务所占25%;政府或事业单位占20.45%;银行或证券占11.36%;公司企业占22.7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