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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

更新时间:2015.11.29

【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电 话:0512-67507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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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单位简介】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1计划”首批认定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其主要前身为创建于1900年的东吴大学。一个多世纪以来,一代代苏大人始终秉承“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的校训精神;坚守“学术至上,学以致用,培养模范公民”的办学理念;传承和弘扬“自由开放,包容并蓄,追求卓越”的优良校风和“博学笃行,止于至善”的优良学风;努力培育兼具“自由之精神、卓越之能力、独立之人格、社会之责任”的拔尖创新人才。
 
作为全国最早创建的现代高等学府之一,苏州大学曾创造了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史上的若干个第一:第一家以西式办学体制举办大学、第一家开展研究生教育并最早授予硕士学位、第一家开设法学专业教育、第一家创办大学学报等等。1952年全国院校调整时,东吴大学文理学院与苏南文化教育学院(建国初由省立教育学院、国立社会教育学院和无锡国学专修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江南大学数理系合并为苏南师范学院,同年定名为江苏师范学院,在原东吴大学校址办学。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更名为苏州大学(Soochow University)。后经教育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1995年苏州蚕桑专科学校、1997年苏州丝绸工学院、2000年苏州医学院先后并入苏州大学。目前,苏州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具有相当规模,基础较为雄厚,办学效益显著,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综合性大学。
 
学校学科科研工作取得累累硕果。截止2014年9月,我校化学、物理、材料科学、临床医学、工程学、药学和毒理、学7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基本科学指标)前1%学科。2013年,自然科学领域获得国家级项目321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11项、国家重大重点项目2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位列全国高校第18位;人文社科领域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3项,其中重大重点项目2项,1项成果获教育部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新增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5个,SCIENCE上发表论文1篇。2012年SCI索引排名位列全国学术机构第26位,2013年我校共申报专利1027件,授权专利450件。
 
苏州大学以昂扬的姿态、开放的胸襟、全球的视野,顺天时、乘地利、求人和,人才强校,质量强校,文化强校,依托长三角地区雄厚的经济实力和优越的人文、地域条件,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具有学科、区域和国际化特色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成为区域内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高新技术研究、高层次决策咨询的重要基地,引领区域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
【师资力量】

教师:董炳和、李小伟、李杨。

(来源:江苏省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代表成果】

苏州大学法学专业为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法学学科为江苏省优势学科和江苏省一级重点学科。在教育部最新一轮的全国学科评估中,我校法学学科位列全国第十七位。“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为江苏省重点学科,“法理学”为国家精品课程,“法学理论”为省级优秀课程群,“公法研究中心”为江苏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并建有江苏省知识产权(苏州大学)培训基地,东吴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检察发展研究中心为苏州大学校级科研机构。2013年,由苏州大学、苏州高新区、苏州知识产权局共建的苏州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法学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法学院教师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积极为法治国家建设献计献策。新世纪以来,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在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近40项,省部级项目80余项,发表各类学术论文千余篇。根据中国法学创新网统计,王健法学院教师2012年度发表的法学类核心刊物(CSSCI)他发数数量位居全国法学类院(系、校)第9位。

(来源:江苏省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苏州大学-2012-本科教育

【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非江苏省)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其主要前身为创建于1900年的东吴大学。学校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

苏州大学现有20个博士后流动站、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含自设专业)、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4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4个硕士点(含自设专业)以及2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13个本科专业。目前,学校拥有教职工4735人,其中院士4人、中组部“千人计划”人选1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9人,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1944人;各类在校生约五万人,其中在校各类研究生14332人,本科生25067人。

近年来,苏州大学坚持教学与科研两个中心,科研工作取得了累累硕果。2011年,苏州大学SCI索引排名位列全国高校第29名,SCI学科影响因子前1/10的期刊论文位列全国高校第24名。

我国的改革开放政策为学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开辟了广阔途径。苏州大学积极扩大开放,与日本、法国、韩国、新加坡、德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以及香港、台湾等地区的13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

二、学校性质、办学地址、学习形式和证书

1、学校全称:苏州大学

办学类型: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办学地址:校本部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东校区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北校区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南校区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48号,独墅湖校区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阳澄湖校区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8号。

2、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3、基本学制:四年、五年、七年

4、颁发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苏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苏州大学学位证书。

三、招生计划

我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专业、录取批次、招生人数等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社会公布。

我校今年有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专业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同一专业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內不分专业和专业方向,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于第四(三)学期参加本专业大类的分流工作,第五(四)学期正式进入本专业大类中的某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学习。

我校今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有: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基地)、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广告学(会展广告)];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管理科学、人力资源管理];土建类[含建筑学、建筑学(室内设计)、城市规划];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基地)、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电子信息科学类[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化工与制药类[含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材料类[含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电气信息类[含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机械类[含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科学(应用生物学)、生物信息学、生物技术、生物技术(免疫工程)]

四、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苏州大学。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外,作如下补充:护理学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医学影像学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法医学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须参加由省级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其他专业,因本校外语教学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

4、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考生所报专业涉及所在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统考(或联考)需成绩合格。

5、享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录取政策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通过并经公示后无异议方可报考。

6、纳米科学技术学院的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实施全英文专业课教学,不设英语单科高考成绩最低线,但要求考生对英语有浓厚的兴趣,以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

五、录取原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录取。

2、我校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录取。

3、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方法:

1)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在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分数清”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3)进档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排序。对于同分考生,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结合考生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4)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4、艺术类专业录取方法:

1)除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外,其他专业均要求英语不低于70分(按150分制折算);艺术设计学专业还要求语文不低于90分(按150分制折算)。

2)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3)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码媒体艺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美术学(插画)、艺术设计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以“校考专业成绩×100%+文化成绩×100%”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音乐学(音乐教育)、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以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

4)报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码媒体艺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美术学(插画)、艺术设计学专业,且校考专业成绩排名全国前20名的考生,进档后给予文化成绩20分的优惠,即以“校考专业成绩×100%+(文化成绩+20)×100%”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

5、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录取方法:

1)考生须在所在省份单独设置的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或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如所在省份未设置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或志愿栏,则须将我校填报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院校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我校同科类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

2)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一批次(重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上,进档后,对于优秀等级者,我校满足其所报第一专业志愿予以录取;对于合格等级者,在实际投档成绩上加20分后按文史类、理工类专业的专业安排办法录取,如专业服从调剂,经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我校确保录取。

6、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考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定向就业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我校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录取。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我校录取新生实行完全学分制,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各类专业每学年预收学费为:艺术类专业6800/人,园林(城市园林)、园艺(城市园艺)专业2500/人,其他专业4600/人,学年结束时学费按学分分学年结算。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至15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2、为鼓励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并为其成才提供更好条件,我校制定了优秀新生奖励办法及奖学金、助学金等相关政策。

七、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八、联系方式

招办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

邮政编码:215021

联系电话:0512-6750794367507949

    真:0512-67507942

电子邮箱:zsb@suda.edu.cn

咨询QQ800039119

学校网址:http://www.suda.edu.cn

招办网址:http://zsb.suda.edu.cn

九、其他

本章程由苏州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201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江苏省)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性质、办学地址、学习形式和证书

1、学校全称:苏州大学

办学类型: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办学地址:校本部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东校区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北校区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南校区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48号,独墅湖校区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阳澄湖校区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8号。

2、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3、基本学制:四年、五年、七年

4、颁发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苏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苏州大学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

我校今年的招生专业、录取批次、招生人数、选修测试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要求等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

我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专业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同一专业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內不分专业和专业方向,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于第四(三)学期参加本专业大类的分流工作,第五(四)学期正式进入本专业大类中的某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学习。

我校今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有: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基地)、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广告学(会展广告)];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管理科学、人力资源管理];土建类[含建筑学、建筑学(室内设计)、城市规划];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基地)、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电子信息科学类[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化工与制药类[含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材料类[含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电气信息类[含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机械类[含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科学(应用生物学)、生物信息学、生物技术、生物技术(免疫工程)]

三、报考条件

1、凡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苏州大学。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外,作如下补充:护理学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医学影像学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法医学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高考英语成绩和高中英语口语等级测试成绩均须达到良好及以上;其他专业,因本校外语教学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

4、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提前批艺术类、体育类: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普通本科一批: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为AB;普通本科二批: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为BB

5、享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录取政策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通过并经公示后无异议方可报考。

6、纳米科学技术学院的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实施全英文专业课教学,录取时不设英语单科高考成绩最低线,但要求考生对英语有浓厚的兴趣,以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

四、录取原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

2、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

3、认可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照顾政策加分,考生以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安排专业。

4、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艺术类各专业按先分数后等级、“专业清”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专业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清”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5、选修测试科目等级组合为A+A+者在其投档成绩上加3分,A+A者加2分,考生以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安排专业。

6、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方法:

1)报考本校体育教育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专业成绩男子135分以上(含135分),女子130分以上(含130分),进档后可优先录取;

2)报考本校运动人体科学(运动休闲与健康)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2分的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报考本校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码媒体艺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美术学(插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6分的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报考本校艺术设计学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6分、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6分的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报考本校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6分的考生,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报考本校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对参加本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上线的考生,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报考本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参加本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6分的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分按满分750分制折算)。

7、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录取方法:

1)考生投档成绩必须达到普通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必须达到2B及以上,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测科目要求。

2)对于优秀等级者,我校满足其所报第一专业志愿予以录取;对于合格等级者,在投档成绩上加10分后排序安排专业,如专业服从调剂,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我校确保录取。

8、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录取资格以及报考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有关规定录取。获得艺术特长生录取资格的考生,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必须达到2B,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测科目要求。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我校录取新生实行完全学分制,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各类专业每学年预收学费为:艺术类专业6800/人,园林(城市园林)、园艺(城市园艺)专业2500/人,软件工程(嵌入式软件人才培养)6440/人,国际课程实验班项目18000/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1600/人,其他专业4600/人,学年结束时学费按学分分学年结算。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至15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2、为鼓励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并为其成才提供更好条件,我校制定了优秀新生奖励办法及奖学金、助学金等相关政策。

六、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七、联系方式

招办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

邮政编码:215021

联系电话:0512-6750794367507949

    真:0512-67507942

电子邮箱:zsb@suda.edu.cn

咨询QQ800039119

学校网址:http://www.suda.edu.cn

招办网址:http://zsb.suda.edu.cn

八、其他

本章程由苏州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来源:江苏省苏州大学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法学导论、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民法总论、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商法学、刑法总论、刑法分论、经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知识产权原理、物权法、债权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国际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管理学概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管理。

(来源:江苏省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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