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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

更新时间:2015.11.27

【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电话:02085224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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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单位简介】
暨南大学法学院历史悠久,历经变迁,社会鼎革,已走过了八十余载的风雨历程,现正以崭新的面貌展现于世人面前。往事悠悠,暨南大学法学教育的渊源可追溯到二十世纪二十年代。1927年国立暨南大学在上海真如成立时,就开设了法律系,并赋予重要使命,“使负笈来学者获得精密之预备,暨严善之训练,庶可造成有用之司法人才,为国效力,为民族争光,为侨胞争自由平等。”1930年成立法学院,为全校五大学院之一,系中国最早设立的法学院校之一。法学院下设法律系、政治经济学系和外交领事专科。暨大法学院名师荟萃,一时称威。著名法学家,美国耶鲁大学法学博士石熲先后任法律系主任和法学院院长。现代国际政治和宪法学专家,法国国立里昂大学法博士翟俊千,著名社会学家潘光旦以及孙寒冰,刘世芳,罗隆基,童冠贤等著名学者曾在该院任教。1932年上海爆发“一•二八”淞沪抗战,真如沦为战区,暨大分散到上海外国租界、杭州、广州办学,法学院转移到广州上课。当年9月,三处学生迁回真如,法学院奉命裁撤,在校学生学习到毕业为止。抗日战争胜利后,暨南大学迁回上海,复设法学院,邹文海、周枬、陈文彬先后任院长,著名学者陈彪如等曾在该校任教。1949年暨南大学停办,法学院合并于复旦大学。1958年暨南大学在广州重建,1978年暨南大学复办,学校解放思想,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扩大对外开放。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1990年在经济学院设立经济法学专业,成立经济法学系。1992年和1996年,学校先后将《香港基本法概论》和《澳门基本法概论》列为全校香港学生和澳门学生的必修课。2001年,学校复设法学院。2004年成立华南地区首家知识产权学院。2011年,暨南大学法学院和知识产权学院正式合并为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暨南大学-2013-本科教育

【招生简章】
2013年暨南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一)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二)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国标代码
10559
三、办学属性及层次
公办全日制国家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高校、中国第一所华侨高等学府,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流动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四、主管部门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五、学校校址
主校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邮政编码:510632;
广州市广园东路校区: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377号),邮政编码:510610;
深圳校区: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深圳市华侨城内),邮政编码:518053;
珠海校区:广东省珠海市前山路206号,邮政编码:519070。
六、外语语种要求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七、男女比例
不作要求。
八、录取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不录取高考体检不合格以及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体检受限者。
九、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本科第一批(重点录取分数线)。
十、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办学地点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收费标准、办学地点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十一、投档比例
按招生计划数100%~120%投档(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十二、录取原则
(一)在全面考察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的基础上,按下列原则录取:
1.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出档,择优录取,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2.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的调剂,则根据考生总分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3.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艺术类第一批(重点线)录取控制线或省外线(解释权归各省招生办公室)的基础上,艺术学院的动画、美术学、戏剧影视导演、音乐学专业在由学校组织的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中取得合格证的前提下,不分文理科,按考生报考志愿顺序,按照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动画、美术学、戏剧影视导演三个专业加设单科录取的控制分数线(具体要求见我校2013年艺术学院招生报考指南)。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如专业校考成绩全国排名前3名,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或省外线(解释权归各省招生办公室)者,不受单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限制,优先录取。另,如该专业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及以上者,按照专业校考全国排名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前2名。如果考生同时达到以上优先录取资格,以专业校考成绩录取为先。录取时原则上文理兼收,但是如果各省考试院要求报送文理科计划,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分配文理科指标(具体要求见我校2013年艺术学院招生报考指南)。
新闻与传播学院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要求:取得暨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的80%。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取得暨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其中1/2的招生计划,优先按照专业校考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校考复试成绩排名并列的考生,按照高考合成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另外1/2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合成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高考合成分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校考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高考合成分公式:高考文化总分÷所在省份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100。
文学院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要求:取得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的80%。同时,本专业加设单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语文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采取标准分或其他分值计算的省份参照本标准折算)。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复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其中1/3的招生计划,优先按照专业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另外2/3的招生计划,按合成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高考合成分公式:高考文化总分÷所在省份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100。
4.体育教育专业,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划定的体育类本科第一批(重点线)录取控制分数的情况下,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以体育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请参照我校2013年体育教育专业招生简章)。
(二)广东省考生报考我校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都必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须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三)江苏省考生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等级拟定为AB,艺术类专业按江苏省规定本科的最低要求(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普通类考生中高水平运动员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参照体育类考生执行(D级不超过三门)。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录取。
(四)“四种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的照顾政策和录取方式:“四种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暨南大学的,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当地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决定,可适当增加分数投档。增加分值不得超过20分,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五)体育、文艺特长生的录取原则
暨南大学是国家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之一,体育尖子生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批准后,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录取。文艺特长生是指在参加各专项比赛中,曾获得全国前6名、省级前3名、器乐类最高级(须有正式证书,舞蹈类要求男性身高17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3厘米以上)者。文艺特长生必须参加本年度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出档线的,予以优先录取。
体育尖子生和文艺特长生须经我校有关部门面试。联系单位:体育部(电话:020-85220282),学生艺术团(电话:020-85222056)。
(六)保送生录取原则
凡符合保送生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或面试,择优录取。
十三、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统一公布。
十四、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电话:020-85228929,传真:020-85221340。
十五、奖贷助学金设置情况
(一)新生奖学金(两项以上获奖者,取最高值一项奖励):
1.高考成绩综合分在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名者,奖励40000元。
2.高考成绩单科分在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名者,奖励10000元。
3.在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20000元、15000元、10000元。
(二)在读生年度奖学金。
各类奖学金金额从400元到8000元不等。
(三)专项奖学金。
学生入学后在校期间参加国际、国家、省(市、自治区)组织的学术、科研、科技作品竞赛活动或文艺、体育比赛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或在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可获专项奖学金,奖金数额从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
(四)社会奖学金。
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在学校设立了各种奖学金,如:彭瑞安奖学金、梁奇达暨南教育奖、住友商事奖学金、林敬化学奖学金、三井银行基金会奖学金、钟立雄校董奖(助)学金等。奖学金数额从1000元至8000元不等。
(五)扶困助学。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请办理好由当地政府或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证明须由乡、镇以上政府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且需有经办者亲笔签名和有效联系方式),由学校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予以资助,如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助学金等。
十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5220130
传真:020-85221340
网址:www.jnu.edu.cn
邮箱:ozsb@jnu.edu.cn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行政办公楼403室
邮编:510632
十七、附则
本章程由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的政策、规定为准。
  
 
【培养方案】

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介绍

根据教高函[2005]7号文件精神,我校知识产权学院获批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并从2005年开始招收和培养本科学生,学制四年,颁发法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普通高校法律专业基础知识,具有较高的知识产权专门学科知识,能在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等从事商标代理、专利代理等专门知识产权事务,同时也能在公、检、法等部门从事专门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及其他法律事务,或者在版权局、商标局、专利局、科技局等部门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事务的知识产权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培养通晓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商业秘密法、国际知识产权法的知识和技术,以教授知识产权专门知识和技术方法为主,以教授普通高校一般法律技术为辅,同时将提高学生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作为业务培养要求之一。

知识产权专业的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备知识产权专业各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同时兼具普通法学各学科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同时具备法学一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知识产权发展的前沿和知识产权发展的趋势;

4.熟悉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和相关政策体系及普通法律体系和政策;

5.运用知识产权知识解决和处理知识产权代诉讼和管理问题的能力;

6.掌握专利和商标检索、资料查询的技能和方法,同时具有一般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能尽快解决文献检索和查询的问题。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私法、国际法、著作权法(版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专利文献检索、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原理、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代理实务等。

(来源:暨南大学知识产权系

【课程设置】

一、公共基础必修课

1.大学英语(College English)

2.体育(Physical Education)

3.思想道德修养(Understanding of Ideology and Morality)

4.计算机文化基础(Fundamentals of Computer Culture)

5.法律基础(Fundamentals of Law)

6.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Principles of Marxism Philosophy)

7.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Principles of Marxism Political Economics)

8.毛泽东思想概论(An Introduction to Mao Zedong Thought)

9.邓小平理论(An Introduction to Deng Xiaoping Theory)

10.当代中国(China Today)

11.中国古代文化概论(An Introduction to Ancient Chinese Culture)

12.大学写作(College Writing)

13.大学汉语(College Chinese)

二、学科基础必修课

1.法学原理(Principles of Law)

2.宪法学原理(Principles of Constitutional Law)

3.民法学原理(Principles of  civil  law)

4.知识产权法原理(Principle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5.中国法制史(Chinese Legal History)

三、专业必修课

1.刑法(criminal law)

2.刑事诉讼法(criminal procedure law)

3.民事诉讼法(civil procedure law)

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administrative law and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law)

5.经济法(economical law)

6.国际私法(international private law)

7.国际经济法(international economical law)

8.国际法(international law)

9.商法(Commercial Law)

10.专利法(patent Law)

11.著作权法(copyright law)

12.商标法(trademark law)

四、专业选修课

1.知识产权评估与鉴定(evaluation and appraisal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2.企业知识产权战略(stratagem of an enterprise )

3.计算机技术的法律保护(legal protection for computer technology)

4.知识产权国际许可与转让(license and transfer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5.美国知识产权法(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for U.S.A)

6.法国知识产权法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for France)

7.财政法与税收法(Law of public finance& Law of Taxation)

8.金融法(Financial Law)

9.香港知识产权法(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of Hongkong.SAR)

10.台湾知识产权法((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of  Taiwan Region)

11.世界贸易组织法(Law of WTO)

12.中西法律文化(legal culture of China and the west)

13.反不正当竞争法(the law of anti-unfair competition)

14.外国法制史(foreign legal history)

15.知识产权国际诉讼(litig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16.电子商务法(Electronic Commerce Law)

17.专利代理实务(patent agency)

18.商标代理实务(trademark agency)

19.版权代理实务(copyright agency)

20.合同法(contract law)

21.专利文献检索(patent literature searches)

22.网络信息法(law of network information)

23.知识产权国际条约(international treaty)

24.知识产权发展史(The history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25.科技法(scienctific and technological law)

26.证券法(negotiable securities law)

27.票据法(bill law)

28.国际政治与国际关系(international politics and relations)

29.知识产权法经济学(economic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30.物权法(real right law)

(来源:暨南大学知识产权系

+暨南大学-2013-法学硕士教育

【招生简章】

 

2013年暨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内招)

2013年暨南大学计划招收硕士(内招)2700人,其中学术型150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1200人,以教育部实际批复的招生计划为准。

特别提示: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指标仅为拟招生数,学校会根据考试成绩情况进行增减微调。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下列条件:

Ⅰ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必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Ⅱ公开发表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前2名)或获得厅级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署名为前5名);

Ⅲ通过CET四级考试或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2013年我校单独考试招生主要面向理、工、医等学科,工程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护理硕士、中药学硕士等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2012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且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2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五)报考攻读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只限临床医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五、初试

(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7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六)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六、复试

(一)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

(五)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六)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对单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各招生单位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招生单位自定。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因考试科目差异,我校不主张学术型硕士与专业学位硕士进行相互调剂。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九、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复试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学制与学费

(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制一般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制一般为2年(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的学制为3年),工程硕士中环境工程专业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凡优秀者可申请提前半年毕业。

13个两年制硕士科学学位专业: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国际公共关系、国际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结构工程、固体力学、工程力学。

2013年学费标准正在申报中,最后按广东省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另行公布。

(二)学费标准

自2010年起,暨南大学已全面推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行奖助金逐年评审制度。2013级全日制科学学位研究生第一年全部公费,第二、三年奖学金实行动态评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仍保留部分自费生,具体情况2013年复试时再予公布。

十二、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各招生单位根据本简章,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招生简章。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2013年暨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院系所、专业、研究方向、科目组

导师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复试科目

同等学历加试科目

0301Z1知识产权法学

 

4

 

 

 

01知识产权原理

徐瑄 严永和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2民法学 
④804刑法学

知识产权法

①民事诉讼法 
②中国法制史

02专利法

严永和 张晓薇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2民法学 
④804刑法学

同上

 

03商标法

沈仲衡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2民法学 
④804刑法学

同上

 

04著作权法

赵克祥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2民法学 
④804刑法学

同上

 

05国际知识产权法

徐瑄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2民法学 
④804刑法学

同上

 

 

(来源: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暨南大学-2013-法律硕士教育

【招生简章】

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30105)

一、学科简介

暨南大学民商法学2004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招收第一批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该学科师资力量雄厚,队伍结构合理,现有教授5人、副教授13人,其中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10人。该学科特色鲜明,在资本市场法、知识产权法、电子商务法等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近年来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1项,国家社科基金和省部级课题10多项;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等权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二、研究方向

1.民法

2.商法

3.知识产权法

4.资本市场法

5.电子商务法

三、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中文名称

(课程英文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学期

主讲教师

考核方式

030107ma05

专业英语

(Professional English)

1

40

2

张晓薇

苏文卿

高新会

考试

105590ma01

基础英语

(Fundamental English)

4

80

2

外国语学院

考试

105590ma02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Theory and Practice of Scientific Socialism)

1

36

1

社科部

考试

105590ma03

哲学

(Philosophy)

2

54

1

社科部

考试

105590ma07

通识教育

(General Education Courses for Overseas Chinese Students)

2

40

1

社科部

考试

030105mb03

公司法与证券法

(Corporation and Securities Law)

3

60

1

朱义坤

陈一勤

考试

030105mb06

民法学原理

(Principle of Civil Law)

3

60

1

李  莉

胡鹏翔

考试

030105mb07

知识产权基础理论

(The Principl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3

60

1

徐  瑄

严永和

考试

030103mc13

法理学与法学方法论研究

(Jurisprudence)

2

40

2

占美柏 沈仲衡 乔素玲

考试

030105mc03

侵权法专题

(Tort Law)

2

40

2

廖焕国

考试

030105mc21

电子商务法

2

40

 

刘  颖

吕国民

考试

(Electronic Commerce Law)

030105mc25

物权法专题

2

40

2

李  莉

廖焕国

考试

(Property Law)

030105mc26

合同法专题

2

40

2

宋耀红

赵克祥

考试

(Contact Law)

030105mc27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知识产权

2

40

2

严永和

徐  瑄

考试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030105mc28

中小企业法专题

2

40

2

周显志

考试

(Minor Enterprise Law)

030105mc29

亲属继承法专题

2

40

2

宋耀红

考试

(Family and Inheritance Law)

030105mc30

反垄断法专题

1

30

2

郭宗杰

考试

(Antimonopoly Law)

030107mc08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2

40

2

高新会

考试

(Labor and Social Security Law)

030105md01

学科前沿讲座

1

30

2

统一安排

考试

(Lectures on Frontier Discipline)

030107mc21

区域经济法专题

(Regional Economic Law)

2

40

2

李伯侨

吕国民

考试

030107mc22

资本市场法专题

2

40

2

胡鹏翔

李健男

考试

(Capital Market Law)

030105mc24

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

(Civil Procedure and Commercial Arbitration)

2

40

2

杨春华

闫庆霞

苏文卿

考试

030105mc20

教学实践

(Teaching Practices)

1

8

1

 

考查

四、必读书目

序号

书名

作者

出版社

出版日期

1

民法总论

梁慧星

法律出版社

1998

2

民法新论(上、下)

王利明等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88

3

违约责任论(修订版)

王利明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4

民法学

江平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5

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要

江平

法律出版社

1984

6

中国民法学

陶希晋 总主编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0-1993

7

民法原理

佟柔 主编

法律出版社

1983

8

罗马法原论

周木丹

商务印书馆

1994

9

中国民法史

孔庆明 等编著

吉林人民出版社

1996

10

中国侵权行为法(第二版)

张新宝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8

11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

王泽鉴

法律出版社

1998

12

民法基本原则解释

徐国栋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6

13

法国物权法

尹田

法律出版社

1998

14

民法总则

郑玉波

三民书局

1979(台北)

15

物权法论

史尚宽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16

民法总论

史尚宽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17

债法各论

史尚宽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18

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博登海默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19

德国民法总论

迪特尔·梅迪库斯

法律出版社

2000

20

债法各论

史尚宽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21

知识产权法

刘春田等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3

(来源: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课程设置】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000040/eWebEditor/20130902051808803.pdf

2013-2014学年度 知识产权专业课表

+暨南大学-2013-博士教育

【招生简章】
2013年暨南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与学制
 
我校2013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220人左右,各专业拟招生计划另行公布。招生专业详见招生目录,学制三年。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统招全日制硕士生,且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与学位,否则不予入学注册);已获得硕士学位(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在职人员;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若有需要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考生须按教育部与学校要求,到相应部门作学历学位认证。
 
(三)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两名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教授(报考的导师除外)推荐。
 
(五)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第1、3、4、5条件外,还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修读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
 
3、已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为第一作者)或以第一作者出版的学术专著;
 
4、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的聘任证书。
 
特别提示:同等学力考生须在2012年12月20日前将第(五)点报考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本人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聘任证书)寄至:广州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行政办公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杨岭生老师收,邮编510632。信封正面右上方请注明“同等学力报考证明材料”字样。否则,不予准考。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此信息特别重要)。本校2013年博士生招生为一次(境内),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1、所有报名者请登陆 http://yz.jnu.edu.cn“博士报名登记系统”进行网络注册报名,并按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
 
2、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日—12月25日。
 
(二)报名费:
 
凡自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在网络报名注册后,所有考生须交报名费每人300元,交费后,不再退还。
 
1、广州本地考生,请于2012年12月23—24日,请于前往暨南大学研招办(南门行政办公楼406室)交报名费;缴费时请持本人博士报名简况表首页1份(网上打印)。
 
2、广州市外的考生,请于12月2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通过邮局汇款至:广州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行政办公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杨岭生老师收,邮编510632;并请在汇款单附言栏注明你报考的专业及考生编号(此附言非常重要)。
 
3、还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银交付方式,正在试验中,届时另行通知,请关注。
 
4、除同等学力考生外,其它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
 
5、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于12月26日后集中审核博士报名信息,考生2013年1月8日后可登陆暨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缴费情况)。
 
(三)关于报名工作的说明
 
1、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日期进行网上报名或不交报名费者,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2、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随时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
 
3、经核查通过并已交纳报名费者,可于考试前在网上打印自己的准考证。准考证须与二代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无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或身份证件过期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时间请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主页通知。
 
(五)政审表、体检表、专家推荐书、委培合同、研究计划等报名用表请查询 yz.jnu.edu.cn  下载中心-- 内招博士报考用表。
 
四、招生录取方式
 
2013年,我校博士生招生实行统一考试、硕博连读与自主招生三种方式,自主招生方式的具体要求另行公布,请留意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通知。自主招生导师名单12月10日左右公布。
 
统一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硕博连读考生通过审核公示后,可直接进入复试阶段。
 
(一)初试
 
初试科目:
 
1、外国语(不含听力)
 
2、两门专业课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
 
初试时间:2013年3月16-17日(周六—周日)。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13年4月上旬。由各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安排,并通知考生。考生务必预先到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网站或研招办网站查看具体复试安排及要求(或届时由报考专业所在学院通知)。
 
2、我校将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的基本分数线,以不低于12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考生可于4月份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复试名单。
 
3、资格审核,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打印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贴近照,并仔细核对录入的信息是否准确、属实后签名,由此发生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单位意见”一栏,如是应届毕业生,须由所在学校研究生院(或处、部)填写“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是报考委托培养或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同意委托培养”或“同意报考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政治审查表;
 
③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原件与复印件1份;
 
④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获得境外硕士学位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应届学历教育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证明;非学历教育硕士生只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
 
⑤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与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⑥推荐书2份(空白表从网上下载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须推荐专家亲笔填写、签名,并附推荐人的正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
 
⑦攻读博士学位阶段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⑧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提交本人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聘任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
 
⑨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含报名表粘贴1张,其余3张请装入信封内并注明姓名)。
 
⑩硕士学位论文1份。
 
4、复试内容:
 
⑴外语:包括专业外语笔试及听说能力水平;
 
⑵专业:以面试、笔试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是创新精神和能力进行考察。
 
(3)心理健康测试重在测量考生是否具备适合研究生学习的心里素质,由暨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安排。
 
5、复试费:500元。
 
五、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到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校医室体检(体检费标准另行通知)。
 
六、录取原则
 
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及格考生,根据其初试、复试成绩,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能力,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为委托培养类别的博士生须签定协议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录取为非定向全日制攻读的考生须调人事档案。
 
七、学费与奖助金
 
(一)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和食宿费由本人自理。学费标准:
 
1、校外非教学科研人员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学费3.5万元/年。
 
2、本校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可向学校提出减少学费的申请,如获批准其学费最低为1.75万元/年。
 
3、其它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优秀教学科研人员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可向学校提出减少学费的申请,学校视其学术成果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如获批准其学费最低为2.1万元/年。
 
4、非定向全日制攻读类别免学费。
 
5、第2、3类考生若获得学费优惠之批准,则在校读书期间须义务完成学校规定的高级行政助理岗位职责。
 
(二)学校实行“菁英学子”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计划。具体事宜另文公布。
 
八、特别提示
1、凡通过自主招生方式招收博士生的导师,原则上招收一名博士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从统考生再招收1名,招生总数最多2人。
 
2、经学校研究,自2013级开始,学校将着力提高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门槛,具体要求另行公布。
 
九、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一)博士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等信息可在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新的招生信息。
 
招生查询网址:http://yz.jnu.edu.cn。
 
请考生注意经常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获取更多博士招生信息。
 
(二)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行政办公楼407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632
 
咨询电话:020—85228526,85220045

暨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