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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

更新时间:2015.12.28

【所在地区】:上海市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电 话:021-6779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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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单位简介】

华东政法大学于2003 年11 月成立了知识产权学院,旨在培养懂科技、懂管理、懂法律的知识产权人才。知识产权学院现招收知识产权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知识产权专业为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

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世界各国提升国家竞争力的基本方略,为了顺应我国这一战略发展需要,我校整合了原有的知识产权研究与教学队伍,并引进了多位在全国具有一定学术影响的学者,于2003年11月正式成立了知识产权学院,率先在国内探索以理工背景为基础、以法律与管理相复合的知识产权法学研究思路,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模式。2004年获教育部特批在全国招收知识产权专业本科生。在三年的本科教学实践基础上,2006年10月,学校学术委员会通过决议,并经教育部批准,设置了知识产权专业硕士点和博士点,形成了本科、硕士和博士三个层次的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三年来,通过知识产权学科间及跨学科间的交叉研究及知识产权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及法律学士的教学实践,现已在一些重要方面上形成了我们的研究优势和特点。

【师资力量】

学院所有专业教师均具有博士学位,大部分教师具有海外留学和访学背景。现有教授6名、副教授2名;博士生导师5名、专职硕士生导师9名,兼职硕士生导师5名;学院现已形成了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专业分布面广、学历层次较高、海外资源丰富的师资队伍。学院教师获得众多奖项与荣誉称号,如上海市“中青年优秀法学家”、2010年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咨询专家、《美国版权协会杂志》编委会成员、全国知识产权“百名高层次人才”、上海市“曙光学者”、上海市浦江人才、校“我心目中的十佳教师”、校“韬奋学者”等多种荣誉称号。学院多名教师在中国科技法学会、中国知识产权学会、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中国版权协会等全国性的学会担任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职位。

高富平(院长)  丁克(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黄武双(副院长)   何敏   王迁

王莲峰   王凌红   董美根    李秀娟   吴一鸣   唐春   李哲   张艳婷

刘光龙   曹丽荣   黄国群   侍孝祥   贺炯   尹腊梅

【代表成果】

学院教师在教学和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学院已经出版了《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电子商务法》等“知识产权专业核心课程系列教材”,已出版了学术专著和专业丛书19部,另10部知识产权专著即将出版;在《法学研究》等各种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承接国家、地方各级研究课题30余项;主办了两届“内容产业与知识产权国际研讨会”、“技术壁垒与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战略高层论坛”等国际、国内高层次学术研讨会,在国际国内产生了良好的学术影响与社会影响。

+华东政法大学-2011-本科教育

【招生简章】

华东政法大学2011年高考本科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 华东政法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松江校区: 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日语专业要求英语或日语语种,其他专业要求英语语种。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1、国防生只招男生,按照武警总部计划安排执行; 2、侦查学、边防管理和治安学招收女生比例不超过15%,参照《中国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西北政法学院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司[2003]16号); 3、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 1、  国防生: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
  2. 2、  侦查学、边防管理和治安学专业:参照《中国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西北政法学院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司[2003]16号);
  3. 3、  其他专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教字[2003]17号);
4、具体内容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www.hzgate.net)【招生信息】栏目查询。
九、录取规则 (一)投档:在各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上(北京为第二批本科),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投档比例为11.05以内,其他省份投档比例为1:1.2以内。 (二)录取:对学校投档线上的考生,根据成绩总分(含校内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的同分考生,根据学校招生计划与考生的综合情况予以录取。 对学校最低录取线上的考生,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第一志愿报考不足的专业,依次按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志愿和服从调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含校内加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填写的专业志愿根据志愿优先的专业录取原则均无法录取,且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退档后未录满的专业依顺序补足。 (三)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均承认各省(市、自治区)的加分政策。 (四)报考英语、日语、翻译专业的考生口语成绩要求C或者C以上(若该地区口语测试只有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则考生英语口语成绩达到合格)。  
十、收费标准 学费
  1. 1、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2. 2、  特殊(热门)专业:法学,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3. 3、  合作办学:法学(国际经济法 合作办学)每生每学年195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 每生每学年14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华东政法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021-67790220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监察021-67790299
十四、网址 学校网址www.ecupl.edu.cn  招生网www.hzgate.net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综合奖和各类单项奖等学年奖学金;设立“宝钢教育奖”、黄平·杨放奖学金、“缘法而行奖学金”、申银万国证券奖学金美迈斯法学研究奖学金剑锋奖学金、“融孚奖学金”、“佳源奖助学金”、奥盛助学金、“卡西欧奖学金”、“迪堡奖学金”、中华慈善助学金”、“晨兴慈善助学金40个社会奖学、助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并保护举报者。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三天内,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和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接待考生和考生家长来信来访。 1、招生办公室:负责接待基本录取信息的查询
  2011.6.27前或9.2日后 2011.6.282011.9.1
接待地点 松江校区明志楼A210 长宁校区六三楼106
     021-67790220 021-62071533
     021-67790219 021-62071533
电子邮箱 zsb@ecupl.edu.cn
2、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接待违纪举报
  2011.6.27前或9.2日后 2011.6.282011.9.1
接待地点 松江校区明镜楼B404 长宁校区4号楼108
     021-67790299 021-62071778
     021-67790299 021-62071778
电子邮箱 jiwei@ecupl.edu.cn

 

【培养方案】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专业培养方案(本科)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一定理工知识和经济、管理知识,系统掌握法学知识,尤其是知识产权法学知识,熟悉我国相关法律和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咨询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从事知识产权和法律服务工作的专业人才。?

二、培养规格

(一)思想道德素质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理;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努力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国际化视野、创新精神与团队精神;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遵纪守法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业务素质

本专业学生在学习基础理工知识、经济与管理知识的基础上,主要学习法学尤其是知识产权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受到知识产权法学思维和知识产权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知识产权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尤其是知识产权法学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分析方法及技能;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具有处理知识产权事务、从事知识产权管理、运用与保护的基本能力;

3、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译基本技能;?  5、掌握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具有独立处理专业事务和社会事务的能力;

6、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把握时代脉搏,具有较强的适应社会的能力;

7、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高的语言应用能力,能够对外交流。

(三)身体素质

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三、主干学科

法学、管理学

四、修业年限

基本修业年限4年。按学分制管理要求,实行弹性学制,在校最高修业年限为6年。

五、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六、主要课程

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大学化学、现代生物基础、机械识图、管理学原理、法学基础、民法学总论(含民事责任、人身权法)、物权法学、债权法学(含合同法)、刑法学、行政法学(含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学、商法学、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知识产权管理、商业秘密法、公平交易法、专利文献检索与分析、计算机软件保护、知识产权评估、知识产权许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七、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及安排

包括模拟审判、实例研讨、专题辩论、法律咨询等课程实践,社会调查2周,专业见习3周,毕业实习14周,以及学年论文、毕业论文撰写。

八、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须取得160学分方可毕业(港、澳、台及外籍留学生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理论类课程144学分,实践类课程16学分。理论类课程学分中必须完成普通教育必修课47学分,普通教育限选课(通识类限选课)12学分,专业必修课65学分,专业限选课14学分,任选课6学分。

(来源: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http://www.ipschool.ecupl.edu.cn/)

【课程设置】

主要专业课程:

(一)理工类课程:大学物理、大学化学、机械制图、现代生物基础;

(二)基础类课程:高等数学、管理学原理、微观经济学;

(三)法学基础类课程:民法总论、物权法学、债权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概论;

(四)知识产权课程:知识产权总论、版权法、商标法、专利法、专利文献检索与分析、商业秘密法、公平交易法、计算机软件保护、知识产权许可、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评估等。

【教材讲义】

 

 

 

【教学论坛】

学院设有一个官方网站(http://www.ipschool.net)和两个学术网站(http://www.cniplaw.nethttp://www.ecpropertylaw.com),用以展示学院教师科研成果,扩大学院社会影响,搭建师生沟通平台。

+华东政法大学-2011-法学硕士教育

【招生简章】
【培养方案】

 

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培养目标

(一) 具有优秀品质、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与作风,具有创新求真精神和良好的科研道德,并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的能力;

(二)具有较好的法学、管理学及理工学科基本知识,较好掌握知识产权法学基础理论及知识产权各学科专业知识;

(三)能熟练运用所学学科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较好解决知识产权领域里的理论与实际问题;

(四)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从事法律事务的能力,能胜任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教学与科研工作;能胜任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司法与执法工作;能胜任公司企业、社会组织及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与代理工作;

(五)能熟练掌握与运用一门外国语,具有参与知识产权方面外事活动的能力。

二、 研究方向

(一)知识产权法;

(二)知识产权管理;

三、招生考试

(一)考试科目

1、政治理论;

2、英语或法语或日语;

3、专业综合考试:

(1)法学基本理论(含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2)专业基础知识(民法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任选其一)

4、专业考试:知识产权法学。

(二)考试方式

1、笔试(初试);2、面试(复试)。

(三)参考书目

1、宪法学:《宪法学教程》殷啸虎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9月版;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俞子清主编,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3、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江伟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版;

4、民法学:《民法学》高富平主编,法律出版社2005年7月版;

5、普通物理:《普通物理学》黄新民主编,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版;

6、普通化学:《普通化学》马家举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年8月版;

7、知识产权法学:《知识产权法》吴汉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版。

四、学习年限与学分

(一)学习年限

1. 知识产权法学硕士生实行3—5年弹性学制,提前完成学习计划的,可以申请提前半年进行论文答辩;

2.知识产权法律硕士生实行3年固定学制。

(二)学分要求与安排

1.学分要求                   

总学分要求:≥ 70学分

2. 学分安排

课程学分:≥ 44学分

其中学位课程学分:≥ 22学分

专业选修课学分:≥ 12学分

选修课学分:≥ 10学分

研究环节学分:≥   4学分

实习环节学分:≥   2学分

学位论文学分:≥ 10学分

五、课程设置

 请见附件:“知识产权专业硕士生教学计划”

六、 教学社会实践

 研究生必须有半年左右的时间参加社会实践(包括社会调查、业务实习、基层锻炼等)。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应当有实践小结。

七、 学位论文

在第三学期,应由研究生本人提出论文选题,与指导老师商量基本确定后,即着手收集、积累资料,选题应有一定的科学意义和实践意义。

在第四学期,经指导老师同意,确定论文写作提纲,并作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

第五学期安排一定时间到业务部门进行专业实习或调查研究,为写论文进一步收集资料,在可能的情况下写出论文初稿。

第六学期全部时间写出论文,论文初稿写好,应当广泛征求意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修改定稿。

八、教学与培养方式

研究生的课程教学,以自学为主,适当安排指导性的讲课和课堂讨论,要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加强马列经典著作的学习。要加强对研究生自学指导,及时检查研究生的自学效果。研究生学习每门课程要写读书笔记或文章,每年应交学年论文一篇。

培养研究生的方式应采取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集体培养与指导教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方法。指导教师除任课外,要注意培养研究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对研究生的毕业论文要抓早、抓紧、加强指导,配合抓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研究生的政治觉悟,为培养有较高水平的国际经济法专门人才而努力。

研究生要结合具体情况,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积极参加学校规定的各项政治学习和公益劳动,坚持体育锻炼,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

【试卷】
【教学论坛】

学院设有一个官方网站(http://www.ipschool.net)和两个学术网站(http://www.cniplaw.nethttp://www.ecpropertylaw.com),用以展示学院教师科研成果,扩大学院社会影响,搭建师生沟通平台。

+华东政法大学-2011-博士教育

【招生简章】

华东政法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70名左右。(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名额为准)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1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2005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三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 
②在所报学科曾有专著; 
③三年内曾主持部省级以上的科研项目或获部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6.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7.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8.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9.按教育部规定,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校方不负责任。 
10.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四、报名方法 
博士研究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不接受函报。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5日至2010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月9日至2011年1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校网站(www.ecupl.edu.cn或www.law.ac.cn),从主页进入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正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经查确认无误后提交; 
2.下载资料:考生从上述网站下载打印《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专家推荐书》等表格材料; 
3.现场确认:考生应于2011年1月9日至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报考资格审核和缴付报考费250元,并提交下列报考材料(不接受邮寄): 
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②两名专家的推荐书; 
③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研究生为学生证,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为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其他: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等学力人员须持上述材料及刊载本人论文的核心期刊、专著或部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 凡是未经现场确认和未缴付报考费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5.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1年3月10——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长宁校区17号楼103室)并凭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凭军官证)领取准考证。 
初试、复试及录取的其他相关事项,我校将随时在(www.law.ac.cn))网站公布,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考生应随时登陆上述网站查询。 
六、考试 
博士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为笔试,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参加考试)和两门业务课,每门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外国语和业务课不能免试。 
复试可为口试、笔试或者其它形式。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由报考专业导师组指定)。 
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向复试小组提供相关的评价材料:包括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材料等,这些材料将作为评价考生科研能力的重要依据。 
1.考试时间:初试于2011年3月12日(星期六)、3月13日(星期日)进行。复试通常在初试后2个月内进行,复试名单和复试时间在(www.law.ac.cn)网站公布; 
2.考试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 
3.考试(初试、复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4.初试和复试考试后一个月内在(www.law.ac.cn)网站公布考生的成绩。 
七、体检 
根据教育部规定,博士研究生的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我校研究生考生的体检统一规定在上海市长宁区体检站(地址:上海市愚园路786号,近江苏路口)。 
八、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成绩、报考材料评价和培养潜能等综合素质确定拟录取考生。我校将于2011年6月初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含双休日)。6月下旬向录取考生发录取通知书。 
入学时间:2011年9月。 
九、学制和学习方式 
学制为三年,其中第一学年为课程学习阶段。学习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六年。 
十、培养费用 
培养费共为45,000元,每学年缴付15,000元。住宿费每学年2000元。 
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的报考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用以及录取后往返学校路费均由本人自理。 
十一、毕业、学位授予和就业 
学习期满,学完规定的课程且考试合格,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授予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 
除定向和委培博士生外,其他博士生毕业时可由学校推荐或自谋职业。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确定就业后,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予以派遣。 
十二、其他 
按学校对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的相关规定: 
1.学校对优秀博士生提供各类奖学金。鼓励博士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撰写学术专著或参与科研项目,对学术上有显著成绩或取得科研成果的给予特别奖励; 
2.非在职人员自筹经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 
3.非在职人员自筹经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在录取前将本人的人事档案转入学校; 
4.在职人员自筹经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由其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本人的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5.学生的培养方式由入学前所签协议为准,入学后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转变; 
6.学生在学习期间不得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或调出学校。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长宁校区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  
联系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42  
招生咨询电话:021-62071885
email:y_zsb@163.com
【培养方案】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博士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实理论基础、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具体目标是:具有深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基础,掌握坚实宽广的法学基础理论和系统全面的专业知识,熟悉知识产权前沿问题和相关部门法及相邻学科重要的理论及实践问题,具有系统研究、探讨知识产权方面问题的能力,对知识产权基本理论、人力资源管理、专利法及专利战略、商标法及品牌管理、版权法及创意产业管理,以及法律文化、法律思想、法律实践等方面有着完整的、创造性的见解,治学严谨,学风良好,具备较强的独立从事科研、教学和实际工作的素养和能力;能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具有良好外文写作能力和独立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水平;能初步掌握一门第二外国语,并能借助字典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本专业下设两个研究方向:

(一)知识产权法

  以研究知识产权领域中的重大理论问题,特别是智力劳动客观规律、知识产权权利分配正义、财产利益分配机制、知识产权制度社会运行机理及管理、知识产权领域新的社会现象、知识产权新的基本理论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以系统研究和完整构建我国知识产权学理体系和制度体系等宏观问题为主要研究目标;追踪国外相关领域研究的前沿成果,以促进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及理论的完善与周严。

 研究专利法领域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尤其是自主创新及专利立法、司法与执法中各种专利法律现象及规律的探讨、专利问题法律规制的研究;注重对专利实践中新现象、新问题、新做法的关注,针对企业等社会组织的客观现实及发展需要,进行新制度的研究与评价,提出战略性的构想与建议;放眼国际专利制度,以促进中西专利制度的融合。

研究商标法领域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尤其是商标立法、司法与执法中重要商标法律现象及规律的分析、市场国际化民族品牌建设中商标法制问题的探讨以及商标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规制的研究;以商标领域新现象与新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适时关注国内外新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商标法制及品牌管理实践,研究我国现行制度的科学性,并提出制度完善的构想。

研究版权法领域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尤其是版权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分析、版权司法实践与执法实践问题的探讨、打击非法出版物的研究以及著作权集体管理的研究;以当前本领域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为基础,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之上,研究我国版权制度的良性运行机理、寻求解决现实问题的科学方法,系统形成版权制度的研究成果。

(二)知识产权管理

研究知识产权管理实践活动中新的现象与问题、管理方式与管理规律,结合政府、行业、企业及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实践,针对知识产权宏观规划、管理战略、管理体制、运行机理、管理制度及其保障机制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知识产权管理现象、管理活动、管理方式、管理规律、管理规范的理论性与实证性探讨,特别是有关国家、地方及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及智力资源状况的分析、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智力劳动规律及管理规律的研究、知识产权制度社会运行机理及其规范管理的探讨,以系统研究和完整构建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与管理制度。

研究知识产权信息方面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尤其是知识产权管理信息系统与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的客观规律、运行机理、制度规范、评价体系等问题的研究,针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实践,分析其知识产权管理信息系统结构体系的程式性与科学性,分析其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与分析系统的规律性与效益性。

三、招生办法

(一)考试科目

1、英语或法语或日语;   2、民法学;   3、知识产权法学。

(二)考试方式

1、笔试(初试);2、面试(复试)。

(三)主要参考书目

1、民法学:《民法学》高富平主编,法律出版社2005年7月版;

 2、知识产权法学:《知识产权法》吴汉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版。

四、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5年。

五、应修总学分

总学分不得少于25学分,其中必修课17学分,选修课不少于8学分。

六、课程设置(具体见课程设置一览表)

 1、必修课(17学分)

(1)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3学分;

(2)第一外国语,2学分;

(3)专业外语,1学分;

(4)学位专业课,8学分;

(5)前沿讲座,3学分。具体要求是:

前沿讲座(或讨论班)的目的、范围和形式:主要研讨本学科或各研究方向的重大学术课题与前沿性课题以及可供深度探讨的热点问题,使学生对本专业的学术发展或未来发展趋势有清晰的了解,积极参与本专业前沿问题和重大课题的研究。以小型讲座和小组讨论为主,由导师和有关教师主讲,或外请专家主讲,亦可由博士生主讲,然后进行专题讨论。

前沿讲座方式及次数:以专家和博士生讲授交叉进行。专家主讲,要求博士生撰写有关课题论文与专家对话;由博士生主讲者,要求主讲者撰写有关课题报告,并准备接受有关提问。要求博士生参加讲座次数不少于15次,主讲不得少于5次。

考核方式:参与讲座的教授(不少于三位)根据博士生在前沿讲座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分别给予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成绩。

2、选修课(8学分)

3、补修课 

同等学力、跨专业考入的研究生需补修硕士课程2门,成绩记入本人档案,不计学分。

七、中期考核

在博士生入学后第三学期初,要对其进行一次中期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博士生的思想表现、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开题报告、身体状况以及学科综合考核。

学科综合考核的目的是考核博士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科综合考核由“博士研究生指导委员会”主持。指导委员会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至少五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待考核博士生指导教师可以参加考核小组工作,但不能担任考核小组组长。指导委员会的组成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考核的方式可以是口试,也可以是口、笔兼试(口试必须事先有提纲),按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级评定成绩(取多数委员意见)并写出评语。

中期考核合格者(包括学科综合考试),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考核不合格者,按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八、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

本专业博士学位论文要求博士生站在学术前沿,勇于探索新领域和未知领域里学术及实践问题,结合传统和现代学术方法,对中国知识产权方面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多层次、全方位的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有所创新且有较大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

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它应当是一篇系统、完整地研究知识产权某一领域里某一专题的学术论文(字数10万字以上)。为保证论文质量,写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年。并要求博士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并以华东政法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CSSCI收录刊物的正刊上公开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出版或出版清样为准,每篇字数不应少于8000字)。

为保证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和提高学位论文的水平,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做好学位论文的选题和开题工作。博士论文的选题直接关系到博士论文的质量、水平、价值,要求博士生在广泛调查研究、大量阅读文献资料、熟悉掌握主攻方向的最新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与导师一起拟定论文题目,独立完成选题报告。在中期考核之前,博士生作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听取与会专家意见。导师最后对论文选题进行审定。开题报告通过者,论文正式进入写作阶段;未通过者,应在三个月内进行修改,再度进行开题报告。

2、定期检查学位论文的写作进度及写作质量,每隔3-6个月,博士生向导师(3个月)及专家组(6个月)汇报并听取有关指导意见。

3、认真进行学位论文的全面审查,博士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3-5个月,向导师及有关专家全面报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学位论文。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博士学位论文完成后,博士导师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做好学位论文的审阅和答辩的各项工作,以保证学位授予质量。

 

      知识产权博士研究生指导组

                                  2007年5月28日

(来源: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教学计划】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专业博士研究生教学计划表

(来源: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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