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28
华东政法大学于2003 年11 月成立了知识产权学院,旨在培养懂科技、懂管理、懂法律的知识产权人才。知识产权学院现招收知识产权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知识产权专业为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
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世界各国提升国家竞争力的基本方略,为了顺应我国这一战略发展需要,我校整合了原有的知识产权研究与教学队伍,并引进了多位在全国具有一定学术影响的学者,于2003年11月正式成立了知识产权学院,率先在国内探索以理工背景为基础、以法律与管理相复合的知识产权法学研究思路,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模式。2004年获教育部特批在全国招收知识产权专业本科生。在三年的本科教学实践基础上,2006年10月,学校学术委员会通过决议,并经教育部批准,设置了知识产权专业硕士点和博士点,形成了本科、硕士和博士三个层次的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三年来,通过知识产权学科间及跨学科间的交叉研究及知识产权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及法律学士的教学实践,现已在一些重要方面上形成了我们的研究优势和特点。
学院所有专业教师均具有博士学位,大部分教师具有海外留学和访学背景。现有教授6名、副教授2名;博士生导师5名、专职硕士生导师9名,兼职硕士生导师5名;学院现已形成了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专业分布面广、学历层次较高、海外资源丰富的师资队伍。学院教师获得众多奖项与荣誉称号,如上海市“中青年优秀法学家”、2010年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咨询专家、《美国版权协会杂志》编委会成员、全国知识产权“百名高层次人才”、上海市“曙光学者”、上海市浦江人才、校“我心目中的十佳教师”、校“韬奋学者”等多种荣誉称号。学院多名教师在中国科技法学会、中国知识产权学会、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中国版权协会等全国性的学会担任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职位。
高富平(院长) 丁克(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黄武双(副院长) 何敏 王迁
王莲峰 王凌红 董美根 李秀娟 吴一鸣 唐春 李哲 张艳婷
刘光龙 曹丽荣 黄国群 侍孝祥 贺炯 尹腊梅
学院教师在教学和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学院已经出版了《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电子商务法》等“知识产权专业核心课程系列教材”,已出版了学术专著和专业丛书19部,另10部知识产权专著即将出版;在《法学研究》等各种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承接国家、地方各级研究课题30余项;主办了两届“内容产业与知识产权国际研讨会”、“技术壁垒与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战略高层论坛”等国际、国内高层次学术研讨会,在国际国内产生了良好的学术影响与社会影响。
华东政法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一) 具有优秀品质、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与作风,具有创新求真精神和良好的科研道德,并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的能力;
(二) 具有较好的法学、管理学及理工学科基本知识,较好掌握知识产权法学基础理论及知识产权各学科专业知识;
(三)能熟练运用所学学科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较好解决知识产权领域里的理论与实际问题;
(四) 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从事法律事务的能力,能胜任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教学与科研工作;能胜任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司法与执法工作;能胜任公司企业、社会组织及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与代理工作;
(五) 能熟练掌握与运用一门外国语,具有参与知识产权方面外事活动的能力。
二、 研究方向
(一)知识产权法;
(二)知识产权管理;
三、招生考试
(一)考试科目
1、政治理论;
2、英语或法语或日语;
3、专业综合考试:
(1)法学基本理论(含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2)专业基础知识(民法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任选其一)
4、专业考试:知识产权法学。
(二)考试方式
1、笔试(初试);2、面试(复试)。
(三)参考书目
1、宪法学:《宪法学教程》殷啸虎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9月版;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俞子清主编,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3、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江伟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版;
4、民法学:《民法学》高富平主编,法律出版社2005年7月版;
5、普通物理:《普通物理学》黄新民主编,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版;
6、普通化学:《普通化学》马家举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年8月版;
7、知识产权法学:《知识产权法》吴汉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版。
四、学习年限与学分
(一)学习年限
1. 知识产权法学硕士生实行3—5年弹性学制,提前完成学习计划的,可以申请提前半年进行论文答辩;
2.知识产权法律硕士生实行3年固定学制。
(二)学分要求与安排
1.学分要求
总学分要求:≥ 70学分
2. 学分安排
课程学分:≥ 44学分
其中学位课程学分:≥ 22学分
专业选修课学分:≥ 12学分
选修课学分:≥ 10学分
研究环节学分:≥ 4学分
实习环节学分:≥ 2学分
学位论文学分:≥ 10学分
五、课程设置
请见附件:“知识产权专业硕士生教学计划”
六、 教学社会实践
研究生必须有半年左右的时间参加社会实践(包括社会调查、业务实习、基层锻炼等)。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应当有实践小结。
七、 学位论文
在第三学期,应由研究生本人提出论文选题,与指导老师商量基本确定后,即着手收集、积累资料,选题应有一定的科学意义和实践意义。
在第四学期,经指导老师同意,确定论文写作提纲,并作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
第五学期安排一定时间到业务部门进行专业实习或调查研究,为写论文进一步收集资料,在可能的情况下写出论文初稿。
第六学期全部时间写出论文,论文初稿写好,应当广泛征求意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修改定稿。
八、教学与培养方式
研究生的课程教学,以自学为主,适当安排指导性的讲课和课堂讨论,要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加强马列经典著作的学习。要加强对研究生自学指导,及时检查研究生的自学效果。研究生学习每门课程要写读书笔记或文章,每年应交学年论文一篇。
培养研究生的方式应采取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集体培养与指导教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方法。指导教师除任课外,要注意培养研究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对研究生的毕业论文要抓早、抓紧、加强指导,配合抓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研究生的政治觉悟,为培养有较高水平的国际经济法专门人才而努力。
研究生要结合具体情况,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积极参加学校规定的各项政治学习和公益劳动,坚持体育锻炼,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
学院设有一个官方网站(http://www.ipschool.net)和两个学术网站(http://www.cniplaw.net和http://www.ecpropertylaw.com),用以展示学院教师科研成果,扩大学院社会影响,搭建师生沟通平台。
华东政法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博士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实理论基础、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具体目标是:具有深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基础,掌握坚实宽广的法学基础理论和系统全面的专业知识,熟悉知识产权前沿问题和相关部门法及相邻学科重要的理论及实践问题,具有系统研究、探讨知识产权方面问题的能力,对知识产权基本理论、人力资源管理、专利法及专利战略、商标法及品牌管理、版权法及创意产业管理,以及法律文化、法律思想、法律实践等方面有着完整的、创造性的见解,治学严谨,学风良好,具备较强的独立从事科研、教学和实际工作的素养和能力;能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具有良好外文写作能力和独立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水平;能初步掌握一门第二外国语,并能借助字典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本专业下设两个研究方向:
(一)知识产权法
以研究知识产权领域中的重大理论问题,特别是智力劳动客观规律、知识产权权利分配正义、财产利益分配机制、知识产权制度社会运行机理及管理、知识产权领域新的社会现象、知识产权新的基本理论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以系统研究和完整构建我国知识产权学理体系和制度体系等宏观问题为主要研究目标;追踪国外相关领域研究的前沿成果,以促进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及理论的完善与周严。
研究专利法领域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尤其是自主创新及专利立法、司法与执法中各种专利法律现象及规律的探讨、专利问题法律规制的研究;注重对专利实践中新现象、新问题、新做法的关注,针对企业等社会组织的客观现实及发展需要,进行新制度的研究与评价,提出战略性的构想与建议;放眼国际专利制度,以促进中西专利制度的融合。
研究商标法领域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尤其是商标立法、司法与执法中重要商标法律现象及规律的分析、市场国际化民族品牌建设中商标法制问题的探讨以及商标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规制的研究;以商标领域新现象与新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适时关注国内外新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商标法制及品牌管理实践,研究我国现行制度的科学性,并提出制度完善的构想。
研究版权法领域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尤其是版权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分析、版权司法实践与执法实践问题的探讨、打击非法出版物的研究以及著作权集体管理的研究;以当前本领域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为基础,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之上,研究我国版权制度的良性运行机理、寻求解决现实问题的科学方法,系统形成版权制度的研究成果。
(二)知识产权管理
研究知识产权管理实践活动中新的现象与问题、管理方式与管理规律,结合政府、行业、企业及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实践,针对知识产权宏观规划、管理战略、管理体制、运行机理、管理制度及其保障机制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知识产权管理现象、管理活动、管理方式、管理规律、管理规范的理论性与实证性探讨,特别是有关国家、地方及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及智力资源状况的分析、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智力劳动规律及管理规律的研究、知识产权制度社会运行机理及其规范管理的探讨,以系统研究和完整构建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与管理制度。
研究知识产权信息方面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尤其是知识产权管理信息系统与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的客观规律、运行机理、制度规范、评价体系等问题的研究,针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实践,分析其知识产权管理信息系统结构体系的程式性与科学性,分析其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与分析系统的规律性与效益性。
三、招生办法
(一)考试科目
1、英语或法语或日语; 2、民法学; 3、知识产权法学。
(二)考试方式
1、笔试(初试);2、面试(复试)。
(三)主要参考书目
1、民法学:《民法学》高富平主编,法律出版社2005年7月版;
2、知识产权法学:《知识产权法》吴汉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版。
四、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5年。
五、应修总学分
总学分不得少于25学分,其中必修课17学分,选修课不少于8学分。
六、课程设置(具体见课程设置一览表)
1、必修课(17学分)
(1)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3学分;
(2)第一外国语,2学分;
(3)专业外语,1学分;
(4)学位专业课,8学分;
(5)前沿讲座,3学分。具体要求是:
前沿讲座(或讨论班)的目的、范围和形式:主要研讨本学科或各研究方向的重大学术课题与前沿性课题以及可供深度探讨的热点问题,使学生对本专业的学术发展或未来发展趋势有清晰的了解,积极参与本专业前沿问题和重大课题的研究。以小型讲座和小组讨论为主,由导师和有关教师主讲,或外请专家主讲,亦可由博士生主讲,然后进行专题讨论。
前沿讲座方式及次数:以专家和博士生讲授交叉进行。专家主讲,要求博士生撰写有关课题论文与专家对话;由博士生主讲者,要求主讲者撰写有关课题报告,并准备接受有关提问。要求博士生参加讲座次数不少于15次,主讲不得少于5次。
考核方式:参与讲座的教授(不少于三位)根据博士生在前沿讲座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分别给予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成绩。
2、选修课(8学分)
3、补修课
同等学力、跨专业考入的研究生需补修硕士课程2门,成绩记入本人档案,不计学分。
七、中期考核
在博士生入学后第三学期初,要对其进行一次中期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博士生的思想表现、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开题报告、身体状况以及学科综合考核。
学科综合考核的目的是考核博士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科综合考核由“博士研究生指导委员会”主持。指导委员会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至少五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待考核博士生指导教师可以参加考核小组工作,但不能担任考核小组组长。指导委员会的组成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考核的方式可以是口试,也可以是口、笔兼试(口试必须事先有提纲),按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级评定成绩(取多数委员意见)并写出评语。
中期考核合格者(包括学科综合考试),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考核不合格者,按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八、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
本专业博士学位论文要求博士生站在学术前沿,勇于探索新领域和未知领域里学术及实践问题,结合传统和现代学术方法,对中国知识产权方面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多层次、全方位的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有所创新且有较大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
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它应当是一篇系统、完整地研究知识产权某一领域里某一专题的学术论文(字数10万字以上)。为保证论文质量,写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年。并要求博士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并以华东政法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CSSCI收录刊物的正刊上公开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出版或出版清样为准,每篇字数不应少于8000字)。
为保证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和提高学位论文的水平,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做好学位论文的选题和开题工作。博士论文的选题直接关系到博士论文的质量、水平、价值,要求博士生在广泛调查研究、大量阅读文献资料、熟悉掌握主攻方向的最新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与导师一起拟定论文题目,独立完成选题报告。在中期考核之前,博士生作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听取与会专家意见。导师最后对论文选题进行审定。开题报告通过者,论文正式进入写作阶段;未通过者,应在三个月内进行修改,再度进行开题报告。
2、定期检查学位论文的写作进度及写作质量,每隔3-6个月,博士生向导师(3个月)及专家组(6个月)汇报并听取有关指导意见。
3、认真进行学位论文的全面审查,博士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3-5个月,向导师及有关专家全面报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学位论文。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博士学位论文完成后,博士导师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做好学位论文的审阅和答辩的各项工作,以保证学位授予质量。
知识产权博士研究生指导组
2007年5月28日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专业博士研究生教学计划表
学院设有一个官方网站(http://www.ipschool.net)和两个学术网站(http://www.cniplaw.net和http://www.ecpropertylaw.com),用以展示学院教师科研成果,扩大学院社会影响,搭建师生沟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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