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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影视知识产权骨干培训班之“广播影视作品版权侵权的认定与审理”培训专题

更新时间:2016.04.04

【主办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官方网站】:点击进入网址
【单位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培训时间】:2010-05-15 - 2010-05-15
【专业类别】:著作权
【培训性质】:高等院校培训
【培训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泓楼一楼学术报告厅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7-88386157; 电子邮箱:Justice_Appraise@iprcn.com。

【培训主题】

广播影视知识产权骨干培训班之“广播影视作品版权侵权的认定与审理”培训专题

【培训师资】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长于晓白

【培训对象】

相关广播影视单位的知识产权骨干、广播影视知识产权骨干培训班的全体学员。

【培训单位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是国内最早从事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的机构之一,其前身系成立于1988年的中南政法学院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2000年改为现名。2004年11月26日,中心跻身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行列,由此步入新的发展时期。2005年,由中心研究人员承担的《知识产权法学》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 2006年5月13日,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决定依托本中心,成立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基地,为国家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研究和咨询服务。2007年,武汉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院依托本中心成立。同年,知识产权所隶属的民商法学科被批准为国家重点学科。2008年9月,中心“知识产权教学团队”入选国家级教学团队。

【培训课程内容】

从宏观的角度论述我国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概况;主要讨论随着技术发展,在知识产权案件中问题日益突出的著作权案件处理的相关问题;引用大量案例,介绍表演者权、音像制品制作者权、广播组织者权等与著作权相关的权益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和证据认定标准等问题,并探讨网络传播组织的法律地位;讲述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认定问题,指出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和社会意识的成熟,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追究从侧重于维护权利人利益的过错推定责任转向注重发展网络服务产业以及维护公众利益的过错责任;介绍目前很难认定的网络环境下公证证据的效力问题。

【培训课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如何在实际纠纷和案件中运用知识产权理论和相关规定,切实有效地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是包括广播组织在内的所有权利人十分关注的问题。此次培训有针对性地为广电系统的学员们进行全方位的介绍和讲解,旨在培养学员们的知识产权意识,并为其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参考,培训取得圆满的和超出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