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不区分大小写,换一张

知信通 >  教育培训 > 正文

广播影视知识产权骨干培训班之“数字版权产业的利益机制:保护与分享——数字版权授权模式探讨”专题培训

更新时间:2016.04.04

【主办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官方网站】:点击进入网址
【单位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培训时间】:2010-05-13 - 2010-05-13
【专业类别】:著作权
【培训性质】:高等院校培训
【培训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泓楼一楼学术报告厅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7-88386157; 电子邮箱:Justice_Appraise@iprcn.com。

【培训主题】

广播影视知识产权骨干培训班之“数字版权产业的利益机制:保护与分享——数字版权授权模式探讨”专题培训

【培训师资】

国家数字版权研究基地主任、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张平

【培训对象】

相关广播影视单位的知识产权骨干、广播影视知识产权骨干培训班的全体学员。

【培训单位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是国内最早从事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的机构之一,其前身系成立于1988年的中南政法学院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2000年改为现名。2004年11月26日,中心跻身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行列,由此步入新的发展时期。2005年,由中心研究人员承担的《知识产权法学》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 2006年5月13日,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决定依托本中心,成立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基地,为国家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研究和咨询服务。2007年,武汉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院依托本中心成立。同年,知识产权所隶属的民商法学科被批准为国家重点学科。2008年9月,中心“知识产权教学团队”入选国家级教学团队。

【培训课程内容】

首先从技术发展对信息传播途径的影响,结合国外学说及相关判例,阐述目前数字版权保护面临的挑战与困境。区分立法、司法、技术界、公众、权利人和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等不同主体的立场利益,提出若干解决问题的思路,如通过加强保护来实现权利人的利益,通过利益平衡理论为传播主体设置免责,权利人自我限制等。整合现有实践经验并进行一定的学术创构,归纳出下列几种版权授权模式:著作权人自己授权、通过代理机构发放授权、默示许可及相关版权声明、开发式许可、版权自助许可。

【培训课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Google数字图书馆侵权纠纷事件在过去一年受到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引发了网络环境下版权保护问题的广泛讨论。本次培训即是在此背景之下就如何从知识产权法角度解读这一事件展开的,并探讨和完善相关数字版权的授权模式。讲座内容新颖,视野开阔,使得学员们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