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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影视知识产权骨干培训班之“影视作品版权贸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专题培训

更新时间:2016.04.04

【主办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官方网站】:点击进入网址
【单位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培训时间】:2010-05-11 - 2010-05-11
【专业类别】:著作权
【培训性质】:高等院校培训
【培训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泓楼一楼学术报告厅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7-88386157; 电子邮箱:Justice_Appraise@iprcn.com。

【培训主题】

广播影视知识产权骨干培训班之“影视作品版权贸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专题培训

【培训师资】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汪涌

【培训对象】

相关广播影视单位的知识产权骨干、广播影视知识产权骨干培训班的全体学员。

【培训单位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是国内最早从事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的机构之一,其前身系成立于1988年的中南政法学院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2000年改为现名。2004年11月26日,中心跻身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行列,由此步入新的发展时期。2005年,由中心研究人员承担的《知识产权法学》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 2006年5月13日,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决定依托本中心,成立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基地,为国家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研究和咨询服务。2007年,武汉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院依托本中心成立。同年,知识产权所隶属的民商法学科被批准为国家重点学科。2008年9月,中心“知识产权教学团队”入选国家级教学团队。

【培训课程内容】

区分两种不同的影视作品版权贸易形式,指出作品授权许可是目前主要的贸易形式;从授权作品、授权主体、授权权项、授权性质、授权期限与范围以及保障条款和违约责任等方面,一一剖析作品许可合同中的主要条款,并结合多年切身的实务经验探讨合同履行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从加强对权利真实性的控制和固定合同履行证据等角度提出防范措施;在涉外版权贸易合同中,应注意贸易合作伙伴所在国相关法律的特殊规定,谨慎选择法律适用,做到知己知彼,避免不必要的争讼。

【培训课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在世界范围内,广播行业还是一个新兴的市场,任何国家均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建设自己的广播影视行业,在该行业的世界角逐中我们要维持权利与义务的平衡。知识经济时代,创新是关键,从事广播影视事业,人才培养至关重要。培训嘉宾从理论和立法上为学员们作出深刻、富有创见的阐述,使学员们对广播影视的相关问题有宏观上的认识和把握,而且为学员们实际工作中节省交易成本,规避交易风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