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5.07
【机构概况】
福州市知识产权局成立于2002年3月, 2007年4月升格为副处级单位。福州市知识产权局履行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全市专利工作行政管理职能,主管全市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草拟有关专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编制全市专利工作发展规划、计划,研究制定全市专利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3.主管全市专利工作,负责专利执法,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4.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向,统筹协调全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5.组织制定全市专利信息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专利信息网络,推动专利信息传播,促进专利信息产业的发展。
6.组织、推动专利法及有关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制定有关专利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
7.负责监督管理专利许可贸易、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技术进出口中的专利工作,负责受理全市专利申请资助与奖励,推动专利技术实施。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福州市知识产权局内设办公室、协调管理科、法律事务科3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保卫、人事以及局机关行政、财务等事务的管理,负责重要报告、文件的起草以及会议组织、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协助局领导对有关重要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承担福州市知识产权局内部刊物的编辑工作。
协调管理科研究全市专利发展战略,组织制定实施全市专利工作发展规划,组织、推动专利法及有关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负责有关专利的教育与培训,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向;指导、协调市直各部门、各市、县(市)区专利工作,负责筹措、管理专利发展资金,受理全市专利申请资助与奖励,推动专利技术实施。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拟定全市专利信息工作的发展规划,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技术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和专利文献开发利用。
法律事务科研究起草有关专利的地方性法规,组织制定专利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冒充专利行为,对涉及专利的案件提供咨询、鉴定意见,负责监督管理专利许可贸易、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技术进出口中的专利工作,负责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登记、专利广告出证、专利法律事务咨询、信访等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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