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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更新时间:2015.05.21

【机构性质】行政机构
【所在城市】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
【网址】
【电话】0354-2636335
【邮编】030600
【地址】晋中市榆次区正太北街75号

【代表人物】

巩海湛

【机构概况】

晋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市级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指导、协调和服务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版权事业的发展;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文化体制改革,指导、协调艺术创作和艺术生产,推动各类艺术的发展;指导专业艺术院团组织和业务建设;指导、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三)依法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对文化经营许可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监督、规范和培育市场,促进市场繁荣。

(四)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社会文化艺术普及、图书文献资源保护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及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等有关工作。

(五)加强广播电影安全播出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建立审查和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的频率、功率的规划管理工作;管理和维护广播电视传输、发射、接受设施,依法查处危害广播电视设施的行为。

(六)按照国家的统筹规划、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全市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规划并管理;贯彻国家广播电视专用网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市网络建设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七)对全市新闻出版行业实行执法管理,引导与促进新闻出版事业的健康发展;组织、协调和完成好全市"扫黄""打非"工作。

(八)贯彻实施著作权法律、法规,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初审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涉外代理机构,负责著作权涉外管理工作。

(九)贯彻文化产业政策和拟定市级文化产业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参与规划、实施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

(十)负责艺术教育工作和专业人才培养,指导、支持和协调文化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广播电视和艺术教育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来源:http://www.offcn.com/sxgwy/2012/0730/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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