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31
【代表人物】
郭春红
【机构概况】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1995年5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1996年2月挂牌成立。机构设置有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行政)审判庭、涉外民商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八个部门。共有干警39人,平均年龄38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38人,大专学历1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其主要职责是:(一)审判法律规定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商事、涉外民商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办的刑事、民事、商事、涉外民商事、行政案件。(二)审判本院的判决和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现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刑事、民事、商事、涉外民商事、行政案件。(三)依法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执行上级人民法院交办的执行案件;执行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处理决定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四)依法行使司法决定权。(五)对法律、法规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六)做好本院审判人员的思想、政治、业务的教育和培训工作;依照权限管理审判员、执行员、书记员、法警、司法鉴定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七)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房产等。(八)在审判工作中宣传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公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九)做好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十)办理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各项工作。
(来源:http://lygxqf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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