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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版权局

更新时间:2017.07.06

【机构性质】行政机构
【所在城市】 河北省>石家庄市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电话】0311-85081417
【邮编】050031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00号

【代表人物】

李晓明、张砚平、 裴亚宁、董毅、范红潮、郜世泽、葛成锁、陈建英、马来顺、王智、王振卿、项向阳

【机构概况】

河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河北省版权局)为省政府主管新闻出版事业和著作权管理的直属机构。在著作权管理上,以河北省版权局的名义对外单独行使职权。河北省新闻出版局(河北省版权局)的主要职责是: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起草全省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新闻出版业的方针政策。

  (二)制定全省新闻出版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及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制定全省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业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监管全省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组织实施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四)负责对全省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按规定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五)负责全省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制及发行工作。

  (六)负责对全省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的审核和监管。

  (七)拟订全省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

  (八)拟订全省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

  (九)负责全省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省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监管工作,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十)负责全省印刷业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全省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

  (十二)组织开展全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新闻出版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十四)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动漫、网络游戏管理(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核)及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的职责划给河北省文化厅。

  (三)将河北省文化厅管理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的职责划入河北省新闻出版局。

  (四)将河北省文化厅音像制品进口的管理职责划入河北省新闻出版局。

  (五)将原河北省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的管理职责划入河北省新闻出版局。

  (六)增加对全省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七)加强对省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记者站的监管职责。

  (八)加强对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工作的组织协调职责。

  (九)加强著作权保护工作的职责。

  三、其他事项

  (一)河北省新闻出版局在著作权管理上,以河北省版权局名义行使职权。

  (二)关于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河北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在出版环节对动漫的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核;河北省文化厅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工作。 (三)关于新闻单位记者证管理的职责分工:河北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全省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工作;河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协同河北省新闻出版局对广播电视记者证进行管理。

(来自:http://www.hbcbgd.gov.cn/system/2014/03/21/0106779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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