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20
【代表人物】
胡伟
【机构概况】
1981年5月6日,甘肃省委、省政府通知,金昌市筹备期间,设金昌市人民法院,自始筹建。同年12月28日,甘肃省司法厅通知,经报请司法部批准,同意成立“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据此,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成立。自1982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案件、办公。
我市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永昌县、金川区两个基层人民法院。共有干警194名。党员172名,法官136名,本科以上学历172人。其中市中级法院现有干警62名,永昌县法院现有干警64名、金川区法院现有干警68名。中院现有党组班子成员4名,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2名、其他党组成员1名,法官42名、司法警察7名、书记员及其他人员13名,中共党员53人。两个基层人民法院共有6个人民法庭,其中金川区法院设双湾人民法庭和宁远人民法庭;永昌县法院设清河人民法庭、东河人民法庭、西河人民法庭和河西堡人民法庭。市中级法院内设15个职能部门,即纪检组(监察室)、政治部、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庭(局)、审判监督庭、研究室、法警支队、司法技术处、信访室。
(来源:http://www.chinagscourt.gov.cn/zyDetail.htm?id=12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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