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2.27
【代表人物】
董国权
【机构概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前身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53年1月,时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公安总局和人民法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由1978年最初的3个发展为13个,包括: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纪检组(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司法警察支队。 诉讼费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来源:http://www.xsbnfyw.com/Content.aspx?xk=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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