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1.02
【代表人物】
【机构概况】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座落于州府所在地凯里市博东路9号,下辖16个县(市)基层人民法院,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审判机关,受理法律规定的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第二审案件以及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指导、监督全州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对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判第一、二审民商事合同、证券、票据、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和企业破产案件;办理其他相关民商事审判工作事宜;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相关民商事及企业破产工作。民事审判第三庭(黔东南州开发区审判庭):依法审判涉外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相关工作。
(来源:http://www.qdnfy.gov.cn/list.php?cat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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