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1.02
【代表人物】
卢成燕
【机构概况】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在成立前,经历过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沙头角人民法庭、沙头角区人民法院和罗湖区人民法院沙头角中心人民法庭、盐田区人民法院四个历史阶段。
1983年以前,在沙头角辖区内没有设立审判机构。1983年8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深圳特区形势发展的需要,派出由若干名干警组成司法工作组进驻沙头角,开展办案工作,后组建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沙头角人民法庭”,该庭主要审理沙头角镇所辖范围内的刑事犯罪案件。
1984年7月,随着深圳经济特区沙头角管理区的成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沙头角人民法庭升格为沙头角区人民法院,是当时深圳市的六个基层法院之一。
1990年7月,深圳市行政区划发生变更,沙头角管理区和罗湖管理区合并为罗湖区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深圳市委组织部的批复,沙头角区人民法院和罗湖区人民法院合并,统称为罗湖区人民法院,而前者成为罗湖区人民法院下辖的“沙头角中心人民法庭”。
1998年6月12日,随着盐田区的成立,盐田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成为深圳市最年轻的基层人民法院。
盐田区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12个,分别为: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刑庭、执行局、法警队、审管办、监察室、政治处、研究室、办公室。近年来年均受理案件4500件左右,现有在编干警92人,其中法官49名,另有聘用干警和服务外包人员66人,全院共计各类工作人员158人;在编干警中,90%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39人。
该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有权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来源:http://www.shenpan.cn/fyjj/index.aspx?cl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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