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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WTO法律研究中心

更新时间:2015.12.13

【机构性质】教研机构
【所在城市】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电话】010-64492001
【邮编】10002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求索楼206办公室

【代表人物】

沈四宝、 高虎城、 王雪华、 李静冰、 李成钢、 杨国华、 盛建明、 石静霞、 边永民、 陈卫东

【机构概况】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WTO法律研究中心是以我校入选教育部国际法重点学科契机,全面系统地研究世界贸易组织法、重点研究对中国的对外贸易法律制度难点热点问题专业研究机构。也是国内第一个从法律规则层面研究法律的机构。我们力争将本校其建设为WTO法律的权威研究机构、咨询机构和培训基地。作为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完成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学科(国际法)建设的重要保障机构,其总体目标是通过对WTO相关系列法律问题开展更为深入、更为开放、更为系统、更有成效的教学和科研活动,以研促教,以教扩研。

尽管中心目前尚未挂牌,但是其成员活动已经展开,并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例如,在2000年被聘为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律专家顾问。在三元乙丙橡胶反倾销调查、邻苯二酚反倾销调查和不锈钢冷轧薄板反倾销复审案中,中国政府首个在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维权案(中国及欧盟等诉美国201全球钢铁保障措施案件)多次被聘为贸易法律专家。为了表彰其为产业损害调查法制建设的突出贡献,前外经贸部条约法律司和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曾数次给予通报表扬。中心的副主任石静霞教授,在WTO服务贸易规则研究领域,成果丰硕,相关研究项目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基金。中心的副主任边永民副教授,在WTO贸易与环境保护规则这一领域的研究,具有前瞻性,相关研究课题申报为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陈卫东副教授近年来成绩突出,正在成为WTO法律研究领域的后起之秀。尤其重要的的是,中心在WTO法律人才的培养方面,成绩斐然,顾问及核心成员指导的研究生和本科生,毕业后业已成为我国贸易救济和对外谈判方面的业务骨干。

主要活动:

1.2003年10月9日,应中心召开成立大会及“二反一保措施研讨会”,John Jackson 教授出席会议并作主题演讲

2.2003年12月27日,中心顾问委员会主席沈四宝教授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题为外贸法的法制讲座;

3.2004年12月,中心主任盛建明被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指定为三元乙丙橡胶反倾销调查案件的贸易法律专家;

4.2005年6月,中心主任盛建明被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指定为不锈钢冷轧薄板反倾销复审案件的贸易法律专家;

3. 2005年8月,鉴于中心主任在我国产业损害调查中的突出贡献,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专门就此对盛建明通报表扬;

5. 2005年9月,瑞士世界贸易研究院主任Cottier教授来校讲学;

6.2005年10月,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马赛三大教授主任Synider 教授来校讲学,题目是“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的新发展”。

(来源:http://kyc.uib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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