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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更新时间:2015.12.13

【机构性质】教研机构
【所在城市】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电话】010-82509050
【邮编】100872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代表人物】

刘春田郭禾李琛王春燕金海军罗莉、张勇凡、沈致和

【机构概况】

1985年,知识产权法课程负责人刘春田教授在我国率先开设知识产权法课程,并将本课程列入本科教学培养计划;

1986年,在原国家教委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制定工作会议上,刘春田教授作为法学学科组的召集人,在他的倡议和努力下,会议将知识产权法列为法学本科专业,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正式建立了知识产权法专业;

1987年,人民大学在全国首先招生知识产权第二学士学位生,正式创办新中国的知识产权专业。

1992年,刘春田教授与社科院郑成思教授、北京大学陈美章教授等一起,合作出版了我国第一部高等学校统编教材《知识产权法》,该教材的内容与结构,奠定了我国知识产权法系统研究与教育的基础。

1996年,刘春田教授受教育部委托,担任“面向21世纪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知识产权法教学指导纲要》主编和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知识产权法》主编。该教材由本课程主讲教师共同编写,被教育部评为精品教材,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被全国高校普遍采用,是本学科的主流教材和发行量最大的教材。

自1985年至今,本课程负责人与主讲人每年为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开设“知识产权法”课程(每周3学时);

自1987年至今,本课程负责人与主讲人每年为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第二学士学位生开设“知识产权法”各门相关课程,如著作权法、专利与技术合同法、商标法、公平交易法、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以及知识产权实务等。

自2001年至今,本课程负责人与主讲人为中国人民大学全校学生以及“中关村教学联合体”学生开设选修课程“知识产权讲座”。

2004年至今,受荷兰皇家飞利浦公司资助,开设国际知识产权法律与实务课程,每学期聘请欧美国家专利代理人、律师授课。

2004年,本课程被列为中国人民大学校级精品课程。

2008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授予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创意金奖”,以表彰其在知识产权专业教学研究中的突出贡献,这是全国唯一荣获此殊荣的高等教学研究机构。

2009年11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加利在致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成立的贺信中指出,“中国人民大学在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具有开拓地位”,肯定了中国人民大学在国内开展知识产权教学研究的积极成就。”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在教育部专业排名中两度获得第一名,法学本科学生绝大部分为各省市最优秀的生源,因此,本课程的目标定位就是与其他法学课程和师资一起,培养国内最优秀的法科学生。

在知识经济蓬勃发展的现代社会,知识产权法在财产法体系中的地位愈发重要。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知识产权法已经成为法学教育中的主要内容之一。本课程的目标,不仅在于使学生牢固地掌握知识产权法中的基本概念、制度设计,更重要的是宣扬知识产权学科的科学精神和理念,并且能够联系实践,使学生正确认识和理解知识产权制度在反映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客观要求、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中的特殊功能,提高理论结合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来源:http://law.ruc.edu.cn/iplaw/ShowClass.asp?ClassID=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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