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1.02
【代表人物】
戚怀民
【机构概况】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干警140人,其前身为宿县行政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7月。1956年1月滁县、宿县两专区合并,成立蚌埠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61年4月,撤销蚌埠专区,恢复宿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9年3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撤销宿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宿州中院设政治部(下设宣传教育处、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和书记员管理处)和立案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执行庭(局)、行政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处、法警支队、纪检监察室、研究室、技术室、机关党委等十九个职能部门。
本院有权审理发生在辖区内涉外商事案件和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及驰名商标认定案件之外的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下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
(来源:http://www.szzjfy.com/general.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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